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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 5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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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章的未婚妻喜欢

    两个人先去外面早餐铺, 要了包子豆浆,还要了两个油条,吃着的时候冬麦又想起来自己之前的设想, 她就和沈烈提了提。

    沈烈笑着看了她一眼:“其实也在想这个事,不过情要一步步来, 今年我算从信用社贷款一款出来, 和路哥合伙搞一批羊绒, 如挣到钱,就给你投资。不过来陵城,们人生地不熟, 也不容易招揽客人, 而且可能还得借助村里的乡亲来干活,所以我想着, 你先在公社里开个店面,等以后我们有了更好的发展, 再考虑来城里。”

    冬麦只是随口一说,其实本钱怎么来, 在陵城怎么站住脚跟, 还没细想过, 现在听沈烈这么一说, 顿时觉得有道理,他想得比较现实周全,一问题都想到了,不像自己, 还只是一个空空的设想。

    她心里便很高兴,想着才不到半年的时间,她曾经跟着两个男人进城, 和两个男人提起同样的话题,林荣棠根本理都不理这个茬,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沈烈却懂。

    当下笑着道:“也只是想想而已,觉得这是一个好路子,不过现在没本钱,肯定得慢慢来,你说得有道理,等以后咱俩结婚,你搞羊绒,给人家做菜,咱多攒钱,快点开个店!”

    沈烈看她一提起挣钱便神采飞扬,为她倒了豆浆:“先喝,们慢慢说。”

    吃过早餐后,两个人便坐公交车过去百货商场,现在天气暖和了,大街上的人穿着和之前大不一样了。

    冬麦观察了下,男人开始原来的中山装进行改造,或者穿的确良衬衫,女的样式特别多,各种花样各种颜色,甚至有人已经早早穿上那种一开到底的裙子,只用大扣子来系住的,腿上则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子,年轻姑娘大多穿喇叭裤和牛仔裤。

    到了百货商场的时候,沈烈带着她去看衣服,她看得眼花缭乱,想起刚才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些穿着,便对比着,原来那个叫蝙蝠衫,还有棒针衫,滑雪衫什么的,这都有名字。

    沈烈见她一直东看西看,却也不说要买,便握着她的手:“你放心,带的钱够,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冬麦抿唇笑了下:“感觉这两年,陵城的衣服大变样,多了很多新鲜的。”

    喇叭裤和牛仔裤,前几年还看不到呢,现在好像满大街都是了。

    沈烈点头:“改革开放嘛,外面的一流行逐渐进来了,以后还变化更多。”

    冬麦:“太新潮了,回农村穿估计也招摇,再说也怕流行一又不流行了,那不是白买。”

    沈烈对于衣服倒是没什么想法,不过他觉得冬麦说得有道理:“那你挑几身经典的,过几年也能穿的,不过要挑好的。”

    冬麦:“也这么想的,再说马上结婚,还是得喜庆庄重一点。”

    于是沈烈带着冬麦又看了一番,最后看中了一套呢子大衣,深灰色的,颜色不特别黯淡,但看着也庄重洋气。

    冬麦觉得这个深秋冬天都可以穿,里面套红色蓝色白衣毛衣都行。

    这个时候冬麦又看到旁边还有一件大衣,和这个样式差不多,不过是男式的,她仔细看了看,眼前一亮,明显这两个是同样样式,只不过一个是男款一个是女款。

    “这是广州那边调的货,就剩下这两件了,挺紧俏的。”售货员说话其实并不太热情,一副你爱要不要的样子。

    冬麦看沈烈:“要不你试试?”

    沈烈便试穿了下,冬麦眼里都是笑:“好看!”

    他个子高,肩膀宽阔,站在那里又挺拔,深灰色大衣一上身,显得特别有气势,像是城里当官的。

    沈烈其实对衣着并不太讲究,不过看冬麦喜欢,又恰好和冬麦那一套匹配,便也想买了:“行,这两身都要了。”

    售货员便上前慢腾腾地收衣服,收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防盗扣,便说:“这是广州那边的,带防盗扣,咱们这里都没有,这个得用专门的机器才能取下来,现在没法取。”

    冬麦有意外:“那怎么办?”

    售货员:“等们领导过来,开了放机器仓房的门,才能给你取,这样吧,你们先交钱,放这里,等回头你们逛差不多了,估计们领导也来了,给你们取下来?”

    冬麦有犹豫,毕竟是大件,她看沈烈,沈烈却痛快地道:“好,那就麻烦你了。”

    他是看冬麦实在喜欢,而这衣服看来真只剩下这两件了,万一让人买走了,她肯定懊恼。

    马上要结婚了,他希望冬麦高高兴兴地结婚,也希望尽可能给她最好的。

    当下交了钱,又去看了别的,冬麦挑了一件宝蓝厚毛衣,一件红色薄毛衣,还挑了一条牛仔裤,一套毛料的长裤,长裤没选喇叭裤,她还是觉得那个喇叭裤太招摇,不适合在村里穿。

    村里下雨天一踩一脚泥,平时说不定还有鸡粪什么的,又要干活,谁没事穿这种肥大的阔腿呢,根本不方便。

    买完了那几件,冬麦觉得差不多了,她其实有衣服穿,只是结婚应景,得买新衣服。

    沈烈看她挑好了,又买了喜糖,陵城的喜糖好,回去发大家都喜欢,最后带她去四楼:“四楼那里有卖表的,给你买一块表吧。”

    冬麦:“啊,好好的,买表干嘛!”

    沈烈:“看你做菜的时候,需要看时间,当时你在路哥家时,两次都跑去堂屋看那里的石英钟,没手表不方便。”

    冬麦有好奇,当时她根本没看到他,他怎么知道自己跑去看表,不过也没细问,便道:“还是算了吧,太浪费,也用不着。”

    沈烈却坚持:“放心,算过们结婚的钱,够用,手表的话现在没法给你买太好的,可以选个普通价位的。”

    冬麦便说:“那我们先去看看,太贵就算了。”

    上去后,沈烈很快帮她挑了一块女款表,上海牌的,九十七块钱。

    冬麦挺心疼钱的,想说不买了。

    沈烈看透了她的想法:“以后没准你帮人家做婚宴,都需要看手表,做一次也就回来了。再说这是老牌子,做工好,你可以戴很多年,以后说起来,这也是我们结婚时的纪念,不然除了衣服,们结婚,也没给你买什么。”

    其实现在还有人买金项链什么的,但是沈烈听过,觉得太贵了,目前他确实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可以给她买。

    冬麦觉得有道理,想起自己挣的那两百块钱,便说:“那我出钱,自己买吧,好不好?”

    沈烈浓眉微耸了下,好笑地看着她,却没说话。

    冬麦顿时觉得自己不该说什么,脸红了下,只好不说话了……

    两个人重新回去二楼,想看看那两件大衣的防盗扣能取了吗,谁知道一下去,恰好看到了林荣棠和孙红霞,同行的还有戴向红。

    戴向红昨晚值夜班,今天这是刚下班,结林荣棠和孙红霞来了,她本来不想管,想回家睡觉,不过考虑到这是小叔子的新媳妇,还不知道什么性子,也不好得罪人,只好跟着过来,帮着挑衣服。

    现在她满脑子昏沉沉的想睡觉,又看林荣棠和孙红霞在那里看大衣,她就斜靠在旁边的楼梯扶手上,半闭着眼睛养神。

    这么一抬眼,看到了冬麦,她顿时挺高兴的:“冬麦,好久没看到你——”

    话说到一半,她噎在那里了。

    因为她看到了冬麦身边的男人,那男人牵着她的手。

    于是她想起来,冬麦已经不是她妯娌了,她那新妯娌在旁边挑衣服呢。

    冬麦也看到了戴向红,她对戴向红一向喜欢,现在虽然见面彼此有尴尬,但是她还是冲着戴向红打了招呼:“姐,有时候没见了,你最近工作忙吗?”

    以前她叫戴向红嫂,现在叫姐,意思很明显,如今招呼,看得是友情,而不是林荣棠那边的关系。

    戴向红很快领略到这个意思,笑了下:“还行,就是总值夜班,累死个人,你呢?”

    这边两个人一说话,那边林荣棠和孙红霞就注意到了,都看过来。

    戴向红迎着自己小叔子和小叔子未婚妻的目光,有尴尬地笑笑,之后说:“和冬麦一向还挺投缘的,现在虽然不是一家人了,不过们还能当朋友处。”

    说着,面向冬麦:“冬麦,有啥事,记得来找我,可不要和客气。”

    冬麦感激地点头:“知道,谢谢姐。”

    她知道戴向红说的是真心话,也真心感激,但她也只能这么说说,怎么好意思来找人家戴向红帮忙呢。

    这边姐妹两个说着话,那边孙红霞却不是滋味了。

    她上辈子就挺羡慕冬麦的这个嫂子的,妯娌两个相处得不错,戴向红偶尔得一病人送的东西,她自己用不过来,给冬麦,床单被罩毛巾被,或者一地方特产零食,那些自己花钱买,也不钱呢,而且未必能买到。

    现在她挤了冬麦的位置,嫁给了林荣棠,她觉得一冬麦享受过的,现在轮到她了,可是戴向红竟然这么和冬麦说话。

    她觉得真好笑,戴向红到底明不明白,谁是她妯娌?

    沈烈倒是见过戴向红,戴向红过年回家,彼此过照面,当下了个招呼,戴向红对沈烈印象不错,便冲他礼貌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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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烈和冬麦走过去要看大衣,谁知道林荣棠和孙红霞正在看的,恰就是他们订下的那两件大衣。

    孙红霞已经看中了这大衣,正打算试试,就见沈烈和冬麦过来,她顿时有不乐意了,便对人家售货员说:“那套大衣,们想试试。”

    售货员爱搭不理地织着毛衣,头也不抬地说:“这个已经被订了,看别的吧。”

    孙红霞:“订了?”

    售货员:“是,这不是刚取了防盗扣嘛,没看到嘛!”

    孙红霞便有无奈,看看林荣棠。

    当着沈烈和冬麦,林荣棠格外要面子,他觉得自己的女人不能受半点委屈,他就是要做给冬麦看。

    于是他说:“这个大衣多钱啊,们可以加钱买,麻烦通融通融,你看看,们这是结婚买衣服,同志,们不介意钱,只要能买到,多加钱都行。”

    说话间,林荣棠求助地看向戴向红。

    戴向红没办法,只好帮着说:“同志,认识你们这里的孙同志,就当帮个忙吧。”

    售货员停下手中的毛衣,疑惑地看向戴向红,孙同志她知道,是她的师傅呢,那是前辈了。

    “是住在城口的那个老孙头吗?”

    “是,他在你们这里工作多年了,才退休,那是我表叔,你看看他的面子,今天这帮忙通融一下吧?”

    售货员对戴向红脸色好了一,不过还是有为难:“那两件大衣,确实有人订了,人家钱都交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到了冬麦和沈烈。

    冬麦看这两个人要加钱买自己订下的这件大衣,算插话,不过这时候,特别是戴向红开口后,怎么都有点尴尬,又觉有好笑。

    售货员看到冬麦,忙说:“看,就是人家这位女同志订下的,人家钱都交了。”

    她这话一出,林荣棠孙红霞都愣了。

    戴向红顿时尴尬死了,她刚才还说让人家冬麦有来找自己,结闹了半天她正在和人家冬麦抢大衣,便忙道;“原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算了,算了,小孙哪,你看看别的吧,人家冬麦已经买了。”

    孙红霞一怔,听着戴向红那话,气得脸都发白了。

    凭什么她要看别的,凭什么她一口一个冬麦叫得那么亲!凭什么这么好的东西就让冬麦订下了!

    自己怀着孕呢,怀着孕呢!

    孙红霞看了眼那大衣,不知怎么,她就是难受,就是觉得,好像没了那大衣,自己所有的追求没了。

    她一咬牙,干脆皱着眉头,虚弱地说:“荣棠,这件大衣真不错,倒是没什么,不过觉得那件你穿上,肯定好看,你瘦,皮肤也白,挺衬你的。”

    林荣棠看了那大衣一眼,之后便望向了沈烈。

    长得高高大大的沈烈站在那里,牵着冬麦的手,似笑非笑,而被他牵着手的冬麦,则是好一番温婉乖巧的模样,那样子,像极了冬麦刚嫁过来的模样。

    一个男人,要怎么才能忍受自己曾经的妻子被别的男人拥有?

    林荣棠眯起眼睛,盯着沈烈。

    沈烈很随意地看着他,笑得懒淡。

    林荣棠缓慢地收回目光,之后仿佛下定了决心,昂起头道:“这两件大衣,出双倍的钱,要。”

    售货员有惊讶,很无奈地看向沈烈和冬麦:“同志,这两件大衣你们已经交了钱,你们想要转让,那你们就自己转让,这里反正没法。”

    沈烈看向冬麦,声音温柔:“冬麦,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两件大衣?”

    冬麦点头:“嗯,挺喜欢的,觉得特别洋气端庄,而且料子也好,用料实诚,剪裁用心,买了后,估计能穿好多年呢,而且觉得你穿上真好看,英俊挺拔,特别有气概!”

    沈烈:“那你愿意赚一倍的钱,转给别人吗?”

    冬麦:“为什么要转?就缺那点钱吗?精心挑选的结婚用品,才不要为了赚钱就让给别人。”

    沈烈便越发笑了,之后对售货员说:“对不起,同志,未婚妻很喜欢,她喜欢的,再多钱,们也不转给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