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 71、第 71 章
    第71章最浪漫的事

    冬麦的寿宴大获成功, 她挺高兴的,后厨帮忙的几个媳妇也都高兴,说实话, 忙起来挺累的,但是累了这么一场, 到己帮着做的菜大伙都喜欢吃, 心里还是充满了幸福满足的。

    边客吃着, 冬麦便带着几个媳妇赶紧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冬麦想起沈烈。

    沈烈过去信用社了, 王书记倒是说过让他过来一起吃席, 但是他的身份过来也不合适,在他不知道去哪晃荡, 如今里经济状况也不是说多好,要贷款, 压力也大,他估计就是外面随便吃点吧。

    冬麦到旁边有牛肉, 这是上好的牛肉, 陈亚待好, 说这些吃不完, 给你们当午饭。

    冬麦犹豫了下,还是取了一个白馒头,白馒头里夹了一些碎牛肉,她想带着给沈烈吃。

    夹好后, 她将这个馒头夹牛肉放在油纸包里,将油纸包妥妥地放在帆布包里,希望回头给沈烈的时候不至于凉透了。

    这时候大伙差不多都吃完了, 冬麦带着大把剩余的菜和肉都分门别类,把些厨余垃圾都收拾整齐了,扔去。

    到客差不多散场,陈亚过来这边的时候,冬麦已经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了,东西也都码放得齐整,她便有些意外:“哎呦,你们干活可真利索,我还说找几个帮着打扫呢!”

    冬麦着说:“本来就是应该干的,再说都是顺手的事,没什么。”

    陈亚提起寿宴,特别满意,她叹了口:“你我们王,么大一个了,竟然差点哭了,我悄悄地给你说吧,我们爷子查来,得了一个病,说是癌,得了这个癌,根本吃不下去饭,也没几天了,王费了这么大劲给他办个寿宴,就是想着开心,今天胃口好,吃得满意,我们着心酸又高兴,王刚还悄悄地说,让我好好谢谢你。”

    冬麦听到这个,也有些难过:“这癌……不能治吗?”

    陈亚:“哎,年纪大了,身体早就垮了,大夫说了,这个越治身子越难受,还不如让高兴,想吃啥,想喝啥,尽量让高兴。所今天这事,王真是感激你,我们最近没见吃得这么满意过,从犯了这病,根本吃不下去。”

    说着,她掏来五十块钱:“这次麻烦你了,这是给你的三十块,另外还有几块,你给几个媳妇分了吧,她们今天也忙坏了。”

    一时又拿了些菜和肉,给冬麦他们:“这些太多了,我们也吃不了,你们好歹带着一点。”

    冬麦然是不肯要,不过陈亚执意给,又说就当是爷子寿宴的福,冬麦便也收着了。

    当下冬麦给每个媳妇分五块钱,己得三十块钱,又把菜和肉大行车驮着,到时候回去各分点。

    几个媳妇分到五块钱,都有些不敢相信:“怎么给五块,这么多?”

    冬麦着说:“估计是觉得你们勤快干得好!”

    大喜望外,拿着五块钱,不知道如何是好,毕竟干一天就挣五块,这种好事,去哪里找啊!

    胡翠儿感激得很;“冬麦,这都多亏了你,没你,我们去哪里找这种好事啊!”

    其它几个媳妇也都点头:“咱们就是村里在做饭干活孩子的,这种门路,咱们根本不知道。”

    刘金燕想起来林荣山,得意地道:“这还不让他媳妇来,回头知道咱们一天就能挣五块,眼馋死他!”

    几个媳妇也都起来。

    几个媳妇都高兴,冬麦也挺高兴,不光己挣到了钱,连带着村里的几个媳妇也都挣钱,至少感觉己这个路子挺好的。

    大驮着东西,推着车子往外走,冬麦的行车沈烈骑着呢,她在这里着沈烈过来接,谁知道这个时候正好到孟雪柔骑着车子来。

    孟雪柔刚就到冬麦了,她注意到和冬麦一起的都是农村媳妇,论穿着还是感觉都挺一般的,便停在里了一会,见几个媳妇走了,上前搭话,着说:“冬麦,今天你太忙了,也没顾上和我说话,没想到几年不见,你在越来越厉害了。”

    冬麦着说:“后找个机会,咱们好好聚聚,这么多年不见,我也挺想你的。”

    孟雪柔:“咱们同学毕业这么多年了,确实也该聚聚,我正张罗着想办个同学聚会,对了,冬麦,你结婚了吗?”

    冬麦:“我结了。”

    孟雪柔好奇:“真是太好了,恭喜恭喜!对了,你对象干什么的啊?”

    冬麦便说起沈烈的情况,退伍军,在在务农,考虑做点买卖。

    孟雪柔听着,便叹了声:“说起来,你当时在我们班可是最好的,我知道好几个男生都喜欢你,我还为你得找个吃商品粮的呢!不过凭你的条件,找了个农民,对方一定特别优秀了,不然你肯定不上!”

    冬麦也就是罢了,没多说。

    多少年不见的同学,因为境和阅历的不同,大的际遇也有很大不同,其实很难说到一块了,少提些关于钱啊生活啊关系的事,大的友谊好歹还能停留在当初。

    这个时候,沈烈骑着行车来了,冬麦忙着打招呼。

    孟雪柔便从旁打量了一眼沈烈,倒是有些意外,这个男的得挺有势的,着模样也不错,并不像是农村种地的,可能是因为当过兵的关系?

    冬麦便略介绍了下:“这是我丈夫,他叫沈烈。”

    冬麦也介绍了下孟雪柔,孟雪柔得甜:“我是冬麦的同学,听冬麦提起过你。”

    沈烈却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后冬麦告别,孟雪柔就着冬麦上了她丈夫的行车,欢快地着,不知道和她丈夫说了什么,她丈夫也了,起来很爽朗,倒是好听。

    孟雪柔站在里,着这一对夫妻离开,倒是想起过去的些事。

    她和冬麦是同学,她境比冬麦好,衣服洋,冬麦只有羡慕的份,她知道冬麦曾经眼巴巴地羡慕过己的洋娃娃。

    不过冬麦比她好,好几个男生喜欢冬麦。

    她曾经留心过的个男生,也曾经喜欢冬麦。

    在多少年过去了,大步入社会,孟雪柔上了师范大学,马上也要分配工作了,冬麦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农村妇女,两个没什么可比性。

    可是冬麦的丈夫一来,她竟然觉得,冬麦运真好,哪怕只能沦落到农村,依然能有这么好一个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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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丈夫,一就不是普通农村,度沉稳,也有些见识的样子,刚到己,眼神淡淡的,就好像根本没把己在眼里。

    她正胡思乱想着,就听到一个声音:“同志,你怎么一个站这里,是行车坏了还是怎么了?”

    她回头,便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着她,殷勤温和。

    冬麦坐上沈烈的行车后座后,便忙拿来挎包,将己准备好的馒头夹肉拿给沈烈。

    “这个我特意给你带的,里面是寿宴用的牛肉,特别好,你饿了吗,饿了的话尝尝。”

    她摸着油纸包:“还有点热乎呢。”

    沈烈本来骑着行车,她掏来吃的,回头了一眼,了。

    他今天去信用社,贷款下来了,需要办一些手续,还需要开证明,跑了半天,路上饿了随便买了两个包子充饥,在确实有点饿。

    “你这一说,我还真饿了。”

    冬麦听他这么说便心疼了,忙道:“你停下,别骑了,我们坐路边,你先吃,吃了后有力骑车子。”

    沈烈听她心疼己,点头;“好。”

    于是便将行车支在路边,恰好街道旁有废弃的旧木头,两个就坐在旧木头上,冬麦他没洗手,便小心地帮他撕开油纸包,让他拿着油纸包吃。

    沈烈点头,咬了一口,在天已经暖和起来了,她又一直放在粗帆布挎包里,这馒头还带着余温,里面的肉更是热乎的,大口地吃,吃得很香。

    她还在旁边提醒:“你小心,别咬到纸边。”

    沈烈听到这话后,了她一眼。

    他心里其实有些感动,只是平时爱,这个时候却不太来。

    在己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好,办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婚礼后,也没什么储蓄了,接下来贷款做生意,更是有压力。

    她应该也感觉到了这种压力,所惦记着己,怕己中午吃不好饭,她在里帮干活努力挣钱,吃饭的时候还记挂着己,放在挎包里一个馒头夹肉,想让己吃好。

    “喝点水吧。”冬麦拿来个军用水壶:“我从王爷子里离开的时候,特意灌上的,不冷也不热,正好喝。”

    沈烈凝视着她,她眉眼间细致的温柔,竟是有些说不话来。

    冬麦:“你傻了吗,快喝水啊!”

    沈烈恍然,忙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

    后他大口嚼着馒头,有力的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定定地望着远处街道上破败的标语,眼睛却是有些发红。

    他父母是十四岁年没的,他爹不堪受辱,吊死了,他娘在埋了他爹后,也一头撞死在坟前。

    刚开始他还有一个大伯,个大伯犯傻,总是痴痴呆呆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后来大伯掉进河里没了,他就彻底没什么亲。

    部队里的战友就是兄弟就是手足,男间的情谊是过命的血性,带着男的糙,可性命相托,但再多,却是没了。

    然冬麦不一样。

    这是从十四岁父母没了后,他头一次觉得,己确实有个,还有一个一心牵挂着己的,她会一直陪着己走下去,贫穷富有,都会风雨同舟,相濡沫。

    她会体贴己,惦记己,心疼己。

    会在给当厨子的时候偷偷地留一个馒头夹肉,小心地放在帆布袋里拿给己。

    荒芜的街道旁,废弃的木头桩子上,就这么粗糙地吃这一口馒头夹肉,是他这辈子吃到过最好的滋味。

    沈烈几口吃光,深呼了口,让己平静下来。

    冬麦从旁叹:“你这么喜欢啊,还是饿坏了?早知道我多带两个了,不过我也有点不好意思,虽然陈姐挺好的,临走前也让我们带点肉和菜,可我己拿,总觉得不合适。”

    她正说着,沈烈却一扯,将她抱住了。

    冬麦有些吃惊,忙四周围,好在也没什么经过,不过还是蹙眉:“你干嘛呢?放开我,别让到。”

    虽然是正经夫妻,但大庭广众这样,让了到总归不好,这里不像陵城,农村整体风还是很保守,别到会话的。

    沈烈抱着她,将己的脸埋在她的头发来,闷声说:“就是想抱抱你,你是我媳妇,我就想抱着你,你头发上的味道真好,我喜欢闻。”

    冬麦又羞又急:“你非要抱,也得回抱啊,哪有这样的!你别闹了!”

    这话倒是让沈烈了。

    他放开她,后伸手捧着她的脸,他带着茧的手指轻轻摩挲过她幼滑的脸颊,郑重地望着她。

    他便想起来一天,他带冬麦去电影,完电影来,冬麦说羡慕,说样很浪漫,说爱情真是好。

    他听了,其实多少有些情绪。

    当时己也没明白,后来晚上抱着她,着她的睡颜,他意识到,其实他是希望她把他们两个间的事,做是爱情。

    难道他们间,不够好到让她觉得,他们就是爱情吗?

    他伸手,揉着她的头发。

    冬麦多少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对:“你怎么了?”

    沈烈:“也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一件事。”

    冬麦:“什么?”

    沈烈:“冬麦,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冬麦惊讶地着他,他今天明显有些不对劲,好像受了什么刺激。

    不过她还是认真地想了这个问题。

    她关于爱情的想法,也许是当初对陆靖安和爱情的宣称,然实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她并不爱。

    至于别的,比如她爱沈烈吗,她并不知道,好像对这个根本没什么概念。

    冬麦想了想:“我觉得爱情应该是很浪漫的吧,就像电影里演的样,生离死别,历尽艰辛,最后终于重逢,或应该是浪漫地花前月下,吟诗作对,反正就是很特别的,和咱们平时生活不一样的。”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脸上红红的。

    沈烈是她的丈夫,她是不是应该爱他对?

    但她觉得,如果把她和他间称□□情,好像有些怪怪的,她说不口。

    她抬起睫毛,他,多少有些心虚。

    沈烈然注意到了,奈地轻了声,他将额头轻抵住她的,低声说:“可是我觉得,我们这样也挺浪漫的,是不是?”

    冬麦咬唇,低声嘟哝:“浪漫应该是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夕阳……还要生离死别,重逢的时候要抱着一起哭。”

    他们生活在农村,每天到的都是麦子玉米庄稼,想的事情都是能不能挣钱什么的,比起电影里演的,差了好多。

    沈烈黑眸中溢水一样的温柔,他了,没再说话。

    他后一定要带她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一起夕阳。

    虽然他觉得,他们两个这样子,已经是生命中最浪漫也是最甜蜜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