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七零:多金女总在奋斗 > 第十九章 吴春花,你脸真大!
    “开门!快给我开门啊!”

    尖厉的喊声划破夜空,突兀地传了过来,打断了水遥的思绪。正要开口,水大全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声音里带了满满的疲累,脸上的笑容此时也已经无影无踪。

    “我去吧,遥遥,你先吃着……”

    看着父亲水大全沉重的脚步,水遥心里突然有些后悔:她不知道今天白天劝水大全跟吴春花不要离婚的做法是否正确。

    虽然前世的她并没有经历过婚姻,可水遥心里清楚,在这个家里,弟弟水云年纪还小,若是她爹跟吴春花离了婚,这个家也就散了,这势必会对水云的成长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

    再者,这个年代的人们很少离婚,并且离婚需要到大队长那里去做公证。程序复杂不说,还会在全队闹得沸沸扬扬,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情。

    估摸着水大全也是经历了一番思虑,才决定跟吴春花勉强过下去。不过,经过今天上午自己与吴春花闹的那一场,他爹也算是对吴春花彻底寒心了。

    “哎呀,你们这爷仨也太不地道了!撇下老娘不说一句话,拍拍屁股就走了,这一个个儿的真是白眼狼!老娘还真是命苦,也不知道上辈子得罪了哪路神仙,这辈子要受这么多罪……”

    转眼间,吴春花便一阵风似的进了屋,睨的眼桌边的水遥,看见桌子上的凉拌黄瓜和玉米糁儿,立马两眼放光。顾不上拍掉身上的灰尘,便“刺棱”一下子过去,端起水大全的那碗粥就咕噜咕噜地扒拉个干净。之后,又风卷残云地消灭了盘子里的黄瓜,吧唧着嘴,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唉,刚刚在外面真是饿死俺了!水大全,没想到你做的饭还挺好吃的!”

    吴春花说完,便将手上那个豁了口的碗一把递给了水遥吩咐道。

    “你还杵在这儿干什么?还不快给我再盛一碗!”

    水遥一看,这时间才过了没一会儿,吴春花就跟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支使着自己干活。看看她那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水遥整个人都被气笑了。

    “哦?吴春花,你自己没手吗?凭什么让我给你盛饭?你不经过我的允许就把我卖给周家,还收了人家的昧心钱,这会儿还有脸吃我做的饭?吴春花,你的脸真大!”

    一听水遥提下午退婚的事儿,吴春花的脸便火辣辣地烧了起来。周家那些钱她不但没有落到一个子儿,到头来还差点被人给坑了一把。

    现在全生产队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甚至连水大全那个闷罐子也敢骑到自个儿头上,明目张胆的跟她提离婚!想到这儿,吴春花心里便猛地窜起来一股子怒火。

    于是饭也不吃了,拿起筷子使劲儿往桌上一敲,做势就要教训水遥。可还没开口,就被水大全的一声怒喝震在了原地。

    “吴春花,你这是想弄啥?你是怎么对我闺女的,现在还有脸跟她瞪眼?你瞪什么瞪!你看看自己做的腌臜事儿,还嫌下午丢人丢的不够吗?撒泼打滚儿,拿昧心钱!如今你还有脸回来?”

    “我水大全今儿个就把话给你撂这儿了!要不是因为闺女劝着我,再加上云云年纪小,老子早跟你离婚了!从现在起,要是再让我碰到一次你这么对我闺女,你就不要在这家里待了!”

    “还有,今天这饭是我闺女做给我和云云的,没有你的份儿!我们也根本就没求着让你吃,你还嫌这嫌那的。甭吃了,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水大全的一阵教训,让刚刚还是瞪着斗鸡眼,气势汹汹的吴春花,瞬间像被放了气的皮球一样,怂了下来。

    “嗨,不是就不让吃吗?不吃就不吃,你凶什么凶?”

    吴春花说完,便讪讪地放下了碗筷,打算回屋休息。可还没走两步,便又被水大全给叫住了。

    “吴春花,从明天起,你就到生产队干活去吧。要想在这个家里待着,就老老实实的,别惹那么多幺蛾子!还有,遥遥马上就要开学了,以后生产队的活儿你去干,这个家里不养闲人!”

    忙活了一天,水遥只觉得十分疲累,不愿意再听吴春花在父亲面前偷奸耍滑,讨价还价,唠唠叨叨的聒噪个没完。眼看着这饭吃的也差不多了,水遥便摆了摆手,示意水大全先行离开了。

    水遥回屋之后,便将水大全给自己的那堆票券和零钱全部都归置了一下。之后躺在床上细细的盘算了起来。

    除了那五张“大团结”,其余的零钱加在一起一共有整整十五块,在那堆票券里,有二十斤粗粮和五斤细粮。肉票和工业券水遥暂时用不上,不过那些布票倒是可以拿去给父亲和云云各做一身衣裳。

    想到这儿,水遥心里忍不住又将吴春花给骂了几遍。水大全每个月工钱可着实不少,养活家里四口人绰绰有余了。可这吴春花挥霍的能力着实不得小觑。

    这么多年过去了,和他爹在一个矿上干活的工人早就穿上了时下流行的“的确良”衬衫了,可水大全还穿着洗的发白的土布衣服,上面补丁摞补丁。所以,这回她说什么都要到城里去给水大全撕上几尺布,做件新衣裳。

    另外,家里的米面也都见了底儿,还需要及时补给才是……

    ……

    许是重生过来头一天事情太多的缘故,水遥刚沾上床不久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她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

    快速穿好衣服下了炕,水遥出去一看,发现堂屋里缺了角的八仙桌上摆着一碗玉米糁儿,旁边是一个早已凉透的水煮蛋。

    屋子里没有人,水遥便到了院里,一眼就瞧见石榴树下正在玩弹珠的小水云。

    “云云!”

    一听到水遥的喊声,水云小小的身子便立马转身,鞋子还没穿好,就趿拉着朝水遥跑了过来。

    “慢点儿,别摔着了!”

    看着软软糯糯小团子,水遥的心都软成了一团。一边叮嘱水云慢些跑,一边转身将拧干的手巾拿过来仔仔细细为弟弟擦去脸上的汗水。

    “云云,咱爸去哪了?”

    看到水遥,水云似乎特别高兴,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把水遥拉到八仙桌前,将粥往她跟前一推,咿咿呀呀地说道:

    “咱爸去矿上了,咱妈去生产队了。姐,吃饭吧!”

    听了水云的话,水遥心下一乐:原来吴春花还真的去下地了,看来这回她爸是动了真格的了,一点儿都不手软。

    不过这样也好,在原主的记忆中,吴春花已经有好几年都没有下过干活了。这些年许是过得太过安逸,胆子才被吹了起来,谁都不放到眼里了。这下刚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重新熟悉下“业务”,她也正好趁这个机会好好歇歇。

    想到这儿,水遥便将水煮蛋剥开,掰了一半分给水云。

    “云云,咱俩还吃一个吧?”

    水遥原本以为弟弟会开开心心地接过去。可不料小团子的头立马摇得跟拨浪鼓一般:

    “姐,你吃吧,早上咱爸煮了俩鸡蛋,给我了一个呢!”

    水遥一听,便也不再拒绝,静静地用起了早饭,同时,对于自己起晚这件事,也暗暗后悔起来。

    水遥自小~便听长辈们说,凡事赶早不赶晚,早起三光,晚起三慌。照今天的情况来看,确实是这样。

    她爹一大早就去矿上干活儿了,她自然也没法子跟着水大全进城。在这个年代,进个城,看个病,哪怕是住个旅馆都要到大队开证明。程序麻烦不说,还要起个大早,跟着驴车一起到镇上去。眼下进城的事儿泡了汤,水遥还得另想办法才是。

    不过,水遥今天虽然进不了城,可在村子里逛逛应该也不错,说不定还会有什么发现。想到这儿,她便兴致冲冲地拉起水云,临了还不忘提着小桶,开开心心出了门。

    此时,正值丰收的季节,金色的麦浪随风翻滚,抬起头就是碧蓝的天空和一团团如棉花糖一般的白云。水遥深深吸了口气,只觉的整个人浑身上下的经络都舒展开来,接着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喟叹。

    这个年代虽然经济发展缓慢,物质资源匮乏,可水遥不得不承认,这里的空气实在是太新鲜了,哪里像上一世她所居住的城市,到处都是雾霾,天天连门都不敢开。

    糯米团子水云别看平时在家乖乖巧巧的,一出门,整个人都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快活地到处乱跑。水遥见状,只能紧紧地跟在后面,生怕他一不小心被地上的野草或者是石子给绊倒了。

    “云云,你慢点儿,跑那么快做什么?”

    听到了姐姐的喊声,水云停下了脚步。转过头,眨巴着大眼睛,神秘兮兮地说道。

    “姐,你想不想去后山那边玩啊?听说那里有个小水洼,里边有不少鱼呢!”

    听自家弟弟这么一提醒,水遥算是缓过劲儿来了:这小子肯定是嫌家里闷得慌,趁着大人都出了门儿,就迫不及待地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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