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边月满西山 > 第一百二十章 猎人与猎物
    马车突然停止,刘睿影从车厢的窗户看出去,发现外面还是一望无垠的大漠,根本没有任何生活的痕迹。

    但长兴和厌结却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车。

    有人推开车门,将桌案抬了出去,刘睿影借着空挡,看到正前方却是个营地。

    随着长兴和厌结一同下了马车,他的身子还是有些头重脚轻的感觉。抻了抻胳膊腿,路边的一只大公鸡引起了刘睿影的注意。

    大漠之中,竟然还能豢养家禽,这是他所没能想到的。

    大公鸡很是神奇的瞥了一眼刘睿影,随即高高翘起屁股,然后踱着步子,缓缓走远。

    刘睿影笑了笑,这大公鸡算是大漠中为数不多的颜色,让他心情舒畅了许多。

    阳光下,他发现厌结的脸色不太好看,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有些虚弱。

    长兴站在他身边,一手搀扶着,还在耳边不断嘀咕。他说的越多,厌结的眉头皱的越紧绷。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出了什么事?”

    刘睿影问道。

    现在他的手已经能握住剑。

    虽然手背还有些僵硬,但已经足够自保,护住身前的三尺之地。

    厌结听到刘睿影的问话,抬起头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接着又将目光转向长兴。

    长兴冲他点点头。

    厌结甩开长兴搀扶着自己的胳膊,对刘睿影说道:

    “有些麻烦,不过已经派人去解决了。”

    他说的很是含糊,刘睿影心头不解。

    不过那只大公鸡再度踱着步子,从旁边走过,映入刘睿影的眼帘中,他才忽然意识到,厌结说的问题,应当是说那前方的营地之中。

    公鸡作为家禽,该是圈养才对。可这只大公鸡却没来由的在外 闲庭信步。

    大漠不比别处,外面根本没有任何食物。

    不论是人还是家禽,生存都是首要的目标。有东西吃,有水喝,是第一位的。但这只大公鸡却从圈养之地独自出来,在荒僻的大漠中游荡,最大的可能便是那营地中出了变故,以至于惊扰了它的安稳,所以才会如此。

    刘睿影再看看厌结和长兴身后,原本马车周围该跟随了十数骑,现在只有他们的马还在,人却已不知去向。

    结合厌结方才的言语,这些人应该是前去应敌,解决麻烦。

    至于麻烦究竟是什么,厌结不想说,他却是也不会多问。

    这样的事情,多问一句都是凶险,还是不知道的好。知道了,难免就会担忧焦虑,还不如就干脆信了厌结的话,这麻烦很快就会解决。

    就这么干等了一炷香的时间。

    厌结的身子越发虚弱。

    铁打的人也架不住这样缓慢的流血。

    不得已,只能走到马车旁,倚靠着。让车厢分担一部分身体的重量,双腿和腰部便能轻松几分。

    长兴双手环抱在胸前,双目平视前方。

    刘睿影看向他时,他很是艰难的从嘴角挤出一抹笑意。这笑并不发自内心,反而是让刘睿影宽心的成分更大。

    从这笑中,刘睿影知道事情或许并不似厌结说的那样简单。

    他身为盟主,要顾及的因素很多,尤其是脸面。

    在刘睿影面前示弱,岂不是输了自己面子和阵仗?

    但长兴是不落的智集,相较于权术,他更懂得权衡利弊。

    厌结作为盟主,三个多月没有回到部落。而他却又因为劝诫过甚,被派去了中都城打探消息。这期间,部落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两人都不知道。跟随的这些嫡系心腹,也和厌结同样在下危城里的流人区里待了那样长的时间。

    一只老虎若是聋了耳朵、瞎了眼睛,还是百兽之王。可要是眼睛与耳朵同时聋了、瞎了,那却是和阴沟里的老鼠美神两样。

    厌结这三个月里,就是一只又聋又瞎的老虎。

    何况这老虎还是受了不轻的伤。

    要是落在猎人手里,这的确是狩猎的最佳时机。厌结身为曾经部落中最优秀的猎手,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

    有时候猎人和猎物之间的转变,就是这样突然。快到让人来不及反应,自己射出的剑,反而回过头来,插入自己的眉心。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厌结的脸色也变得很不好看。

    他用手

    肘撑着,使自己的身子离开马车的车厢,挪着步子,走到一匹马钱。

    脚下划出一道腥红的血线……

    不知是不是犹豫紧张的缘故,厌结背后的伤口再度迸裂出血。已经浸湿了裤子和鞋袜,随着他脚步的移动,流淌在地面上。

    右手掀起马鞍包,探入里面摸索了一阵,抽出把刀来。

    这柄刀很有大漠的特点。

    刀身宽厚,刀面又半个巴掌大,没有刀鞘。

    漠南的蛮族人,用刀从没有刀鞘。

    为的就是保证最快的出刀速度。

    对方还在拔刀的时候,他的刀已经斩向了敌人的胸膛。

    看上去有些胜之不武,但在这里,生存才是第一位。

    中都城里,可以有人为了几两银子杀人越货。在漠南,也有人为了一捧粮食如此。

    当很难吃饱肚子的时候,生存就是惟一的愿景。竭尽全力才能活下去,没有人会有心情去享受其它。

    “走,去看看。”

    厌结咬咬牙。

    他的身子已经支撑不起挥刀的动作。

    以前握在在手里,恍若无物的刀,此刻重达千金,坠在手上。

    长兴挡在他面前,想要从他手中将刀夺走,却被厌结用脑袋撞开,结结实实的摔倒在地。而他也因为反震之力,朝后打了个趔趄。快要摔倒之际,用刀插入身后的沙子,这才稳住身形。

    厌结已是强弩之末……

    刘睿影走上前去,想在长兴还未站起来之前,先搀扶一会儿厌结。

    但当他俩的眼神相对时,刘睿影却停住了脚步。

    厌结的眼神很是平静。

    可其中去蕴含着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若是爆发出来,足以将一切撕碎,包括刘睿影在内的这片天地。

    此时此刻,厌结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会让任何人夺走他手中的刀。

    一只受了重伤,有瞎又聋的老虎,起码还拥有利爪。要是连利爪都被夺走,那便真的只能任人宰割!

    他的利爪,就是手中的刀!

    作为一个顶级的猎人,现在的部落盟主。厌结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殊死搏斗,更重要的是,旁人哪怕经历过一次,就足以吹嘘一辈子。但他却把这一切看做是吃饭喝水般简单,甚至是必须!

    所以他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手里有刀时,便会握紧刀锋。

    手里有剑时,便会剑锋直指。

    即便什么都没有,他还有一身不屈的意志,一颗悍不畏死的心!

    厌结知道前方的营地中,有一场殊死搏斗正在等着他。

    这是命里注定的。

    他喜欢马,因为盟主的身份,让他更加接近、拥有所喜欢的东西。但同时也让他被如此算计,中了阴谋。

    但他不会从这样的殊死搏斗中退却,作为统御部落的盟主,任何时候都得展示出自己强悍的一面。不能有惧怕,更不能有同情,因为后者要比前者更加软弱。

    软弱是在漠南死亡的唯一原因。

    很多人死去,不是因为他们的体魄不够健壮,手里的刀锋不够锋利,而是他们的心没有似铁石般冷酷。

    杀人或者被杀,饿死或是吃撑,这就是漠南中唯一且永恒的法则。

    何况厌结是盟主。

    他手中刀,并不全是为了自己挥出。

    他能赋予刀特定的意义,向死而生,但实际上这刀却是护住了他身后整个部落的同胞。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部落分崩离析,被其他的部落吞并。父母妻儿都沦为奴隶,最终在繁重的劳作和少得可怜的粮食里累死、饿死。

    在这种时候,厌结还具有他身为部落中人极为忠诚的一面,这样的献身精神,令刘睿影敬佩不已。但他同时也具有野兽的嗜血和狡猾,不会闷着头冲上前去白白送死!

    生存就是这样,不比生活。

    一旦倒下去,一切就结束了。

    而生活却在每一个日出前开始,延续到日落后还不结束。

    “你伤的很重。”

    刘睿影说道。

    厌结此刻会对任何他觉得有威胁的东西出刀,包括刘睿影,所以他选择开口说话,起码表现出自己并没有敌意。

    “谢谢,但不必了!”

    厌结气喘吁吁的说

    道。

    他干脆坐在了刀柄上。

    沙子不必泥土,没有那么大的阻力。

    这柄刀又足够锋利。

    在他体重的压迫下,慢慢深入其中,厌结的身子越来越矮短。

    刘睿影闭上了嘴巴。

    厌结的话已然终结了他所有想说的。

    插手倔强之人行事做法的行为是很傻的,因为倔强的人之所以倔强,是因为他们不会轻易放弃。这种坚持不是死板、不变通,而是在关键的时候,他们知道自己该守护什么。有时候是自己的性命,有时候是身后的部落,但往往是这二者合一。

    刘睿影转过身,从剑鞘里拔出了剑。

    他被厌结的豪迈与慷慨感染。

    最可怕的对手,是热血中还保持这底线的理智,正是他此刻的模样。

    剑尖从剑鞘中全然出来后,在阳光下隐隐闪烁着蓝光。

    这蓝色要比天空跟深沉,比天涯更悠远。宛如大海波涛,被明月所调和之后所呈现出来的颜色。

    大漠的黄,和剑光的蓝,彼此不能交融,反而互相争锋。

    到底是这蓝能破开黄,还是被黄所吞没?

    刘睿影心里也没有底……

    不过前方的应敌刮来一阵风沙。

    风沙不到,其中并没有多少砂砾,但却送来了阵阵血腥。

    干燥的大漠中,这血腥夹在在风里,竟然让人觉得有些微微湿润。

    这湿润的感觉竟是从血和风里寻找,也很是可笑。

    最不可能出现湿润的地方偏偏出现了,这让人无法去苛责他的残酷与无情。

    风沙用可怜的一点湿气,抵消了它所有的干涸和尘土。

    刘睿影贪婪的深吸了一口。

    这血的味道,和以前他所闻过的不同。

    风沙过。

    不远的前方,站立这三个人影。

    此刻正午。

    阳光正好从头顶照下来,让一条小虫都无处遁形,更不用说是三个人了。

    就连影子都缩成一团,仿佛对这个世界满怀恐惧的孩童,蜷在爹娘的脚边。

    这三个人手里都握着刀。

    刀都没有刀鞘。

    无论是看他们的身形,还是手中的刀,都能轻而易举的知道,他们是蛮族人。

    何况他们并没有遮挡面貌。

    截杀一位部落的盟主不是一件小事。

    但他们既然选择不遮挡颜面,证明这三人心中没有任何顾忌。

    “原来是你们……”

    厌结抬头看了一眼,自语般说道。

    “你认识他们?”

    刘睿影问道。

    “他们是沙漠中最大的悍匪,流人的统领。”

    长兴代替厌结回答道。

    大漠之中竟然还有悍匪,这是刘睿影所没有想到的。

    因为这里并没有规律的商队,蛮族部落也不生产任何东西。悍匪能去抢些什么?

    “他们抢人。”

    厌结接着说道。

    “人?”

    刘睿影反问。

    “没错,就是人。”

    长兴与厌结异口同声的说道。

    “人是大漠中最稀缺的东西。一个部落的实力高低,完全凭借这个部落的人口多少。人多的部落,越是能多出色的猎手,即便成不了盟主,也能成为战师。作为盟主之下的最强战斗力,战师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部落的兴衰。”

    长兴解释道。

    “所以他们抢人,是为了培养自己的战师?”

    刘睿影追问道。

    “是为了猎杀。他们以人为猎物,游走在各个部落之间,接受相互敌对部落的各种委托,上到司命下到普通部众,都在他们的狩猎范围之内。”

    长兴解释道。

    刘睿影豁然开朗。

    大漠中的悍匪,和王域内的赏金杀手一模一样。

    现在看来,却是有部落盯上了厌结,想要要他的命。

    “长兴。”

    厌结忽然叫到。

    刘睿影和长兴回头,看到厌结已经重新站直了身子。

    “回去之后帮我给白慎带个话。就告诉他,很快就有下一个厌结,去他的帐子里砍了他的脑袋,然后把皮剥了当酒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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