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边月满西山 > 第五十七章 花酒间,车马前【三】
    黄花梨木的桌台是橙黄色的,虽然在客栈中用的年头不短,但由于掌柜的勤快擦拭,因此没有留下任何油污的痕迹。即使桌台边缘那些刀剑痕迹,也用刷子清理的干干净净,不落灰尘。

    可这世间哪里有比黄金更加灿烂的东西?

    金元宝放在桌台上,立马就成了整个大厅中最为耀眼的地方。

    挑衅之人惊的站起身来,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金元宝。那样子好似他一眨眼的功夫,这块金元宝就会长翅膀飞走了一般。

    刘睿影看着好玩,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一笑,反倒是让那人灵台清明了几分。慢慢挺直了腰杆,立起身子,伸出双手揉了揉脸颊,刻意摆出一副漫不经心、毫不在乎的神情,但双眼扔时不时的向下扫去,不断的确定那金元宝还在不在。

    “大爷?”

    穿金戴银的老妇颤巍巍的问道。

    眼见这人并不理会,便从腰间的荷包里再度摸出一块金元宝,却是要比先前那块更大,成色更纯。

    一个人只有两只眼睛,但一块金元宝就足以占据人的全部精神,两块怕是张开了嘴也放不下……

    挑衅之人的确是张开了嘴。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胸口有些堵闷……拇指粗细的鼻孔已经不能满足他的呼吸,只能把嘴张开来,才使得自己舒服了许多。

    右手抓着衣领,用力的朝外拉扯了几下,让脖颈处宽松了些许。

    外面的冷风不断吹着,他竟然开始冒汗!

    从头顶,腋下,以及后颈处,有源源不断的白气朝上翻滚,整个人变成了一个蒸笼。

    第一块元宝,刘睿影还只是觉得奇怪、可笑。

    但第二块元宝一落桌,他就觉得有些可怕……

    刘睿影看出第一块元宝是五十两,第二块刚好是前一块的两倍,一百两。

    这位穿金戴银的老妇足足拿出了一百五十两黄金来安抚挑衅之人。

    要么是她疯了,要么就是不知道这黄金还有别的用法。

    可再有钱也经不住造作,何况刘睿影很清楚老妇并没有疯。因为疯子不会咄咄逼人,更不会道歉认错。疯子之沉浸在自己的一方天地内,谁也进不来,他也不想出去。

    要说老妇不知道黄金的用处,那也是不可能的。

    毕竟她的一双手上十个手指头都带着金戒指。

    一百五十两黄金,起码还能再打造十个金戒指,手指上带满了,不是还有手腕?镯子比戒指废料的多,一双金镯子也比十个金戒指更有面子,更显得贵气!

    刘睿影抽动了几下鼻翼。

    他闻到了一股浅淡的血腥味。

    并不是从后厨中传出来,而是悄无声息的溢散在空气中。

    从他一进入这客栈,便觉得有股子腥味。

    现在,他终于能够肯定这种腥味是血腥。

    不过出门在外,走的是江湖路。这就好像一个大戏台,大家走马灯般转着出场。今日你是英雄,后天或许就成了亡命的浪子。

    但无论是何种角色,却是都少不了一种东西,那就是酒。

    借酒消愁还是饮酒作乐。

    总有人对它爱之如命,也总有人对它恨之入骨。

    刘睿影四下打量了一圈儿,整个客栈中只有他与蛮族智集这一桌没有喝酒。其余的,人人面前都摆着一个酒杯。

    酒是自带的,酒杯却是从掌柜的这里,交上二十枚大钱作为押金,借用的。

    酒杯在这里可是消耗品,最多伺候两桌人,必然就会破碎。

    无论是争吵还是无意,酒杯总是经过话语落在地上的。

    有人给掌柜的算过一笔账,他每个月就靠这酒杯的押金,都能有上百两银子的收入。

    刘睿影也喜欢酒。

    虽然不是酷爱,但绝对算不上排斥。

    他找来找去,终究是找到了这股子腥味的源头,正是出自黄杉少年手里的酒瓶。

    那是一个小口鼓肚子的梅瓶,瓶口处用个裹在红布中的银豆子封口。

    这瓶子并不在他身上,而是他的奶奶,那位衣着素朴,看上去谦逊有礼的老妇人从怀里掏出来,递给他的。

    黄杉少年看到这酒瓶,脸上浮现出痛苦……

    好似里面装的不是美酒,而是苦苦的药汤。

    人不管到什么年纪,都不喜欢吃药。尤其是很多人自觉身体极好,从不生病,便就从此讳疾忌医。

    老妇拔掉瓶塞子后,血腥味便从中涌出,在整个大厅中弥漫。

    好在窗户对开着,冲散了许多,但余下的还是没能逃得过刘睿影的鼻子。

    他的鼻子有时候很灵,比狗鼻子还灵,可以在挂着凉风的大堂中闻到如此浅淡的血腥。但有时候却又好似个摆设,闯进了人家姑娘的闺房之中却不自知。

    前味血腥,后味醇厚。

    的确是酒无疑。

    但这酒里,决计有血!

    血的味道,哪怕是浓烈的酒,也消磨不掉!

    甚至会经过酒的催发,变得更加猛烈和刺激。

    两者混为一起,定会产生出铁锈一般的咸腥味。

    这个味道寻常人决计接受不了。

    除非有浓重口味的草原人,或者在宴席上非喝不可,才会一饮而尽。

    用血酿酒,在五大王域中的很多地方都有这个习惯。牛血酒,羊血酒,甚至狗血酒。

    刘睿影喝过最特殊的血酒,就是在定西王城中,定西王霍望集结全部玄鸦军时,从他们的兜鍪中倒出来的狼血酒。

    那是用草原王庭狼骑的狼血酿造的,入口极腥,还有股子咸味。反倒是让酒味不显著。但喝到嗓子眼里,却犹如刀割一把疼通,当时差点把刘睿影的眼泪都呛出来。

    黄杉少年手中的酒瓶里,绝对不是狼血,也不是其他任何动物的血液所酿成的酒。

    想到这里,刘睿影打了个冷战……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可他却不愿意继续面对。

    这便是人的奇怪之处……很多时候往往知道了真相,却还要装糊涂。这糊涂并不是装给别人看得,却是用来糊弄自己。

    糊弄自己有什么好处?

    真相是早晚都要面对的。

    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就是如此,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所做的这一切无非是让自己在这片刻里能够活的安宁,但日后面对起来,恐怕冲突会更加猛烈。

    短暂的平和和猛烈的冲突,大多数都会被短暂蒙蔽,而妄想将来那冲突不会存在。

    黄山少年凑近瓶口,闻了闻,转而将瓶子轻轻放下。

    她的奶奶看到这一幕,急切地从凳子上起身,弯腰弓背,双手托住瓶底,想要给孙儿一股脑灌下去。

    可她的速度终究是慢了一步……

    当她托稳了瓶子时,黄杉少年已经站在了挑衅之人的面前,原本搭在臂弯处的毛巾,现在却用双手捧着。

    他目光灼灼的看着这名挑衅的大汉,一字一顿的说道:

    “你把我的毛巾弄脏了!”

    大汉顿时怔住,不知该说些什么。

    穿金戴银的老妇急忙挡在黄山少年身前,将他与大汉隔绝开来,双手不断挥动,挤眉弄眼的,让这大汉拿上桌上的两块一百五十两的金元宝你,赶紧离开。

    三人腾挪间,刘睿影看不真切,只是发现那老妇带着十个金戒指的手,蓦然垂了下去,没有了生机。

    大堂里骤然安静了下来。

    站在他身后的黄杉少年,朝着旁侧平移了两步,与老妇肩并肩站着,目光平时前方,看着这名大汉,把毛巾又托举的高了些,几乎就要盖在他的脸上。

    刘睿影的全部精神则在那名老妇身上。

    只见她的身子骤然矮了一截,但事发突然,再加上光线昏暗,以至于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咚!”

    闷响从地板上传来。

    刘睿影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客栈里就连地板都是黄花梨木的,看来这掌柜的对于此种木头的痴迷果然是到了一种程度。

    能将店内布置都按照这种木头,可见已经不在乎美观与否,只在乎到底是不是那样物件。

    有些人对于自己所珍视的东西,只愿意独享,并不愿意大大方方的拿出来示人。

    殊不知物件就是物件,藏起来独乐哪里有众人家口称赞来的快乐多?

    独乐的同时,也一定会被众乐的欢乐掩盖,并且埋没在一个角落,封闭起来,到那时候想要拿出东西众乐乐,就不是轻易而举的事情了。

    掌柜的既小心伺候,又不吝惜,倒是个极为通透之人!

    一阵“咕噜噜”的滚动传来,刘睿影正要寻声看去,掌柜的伸出巴掌,五指分开,撑住柜台。

    接着腰夸一扭,双腿呈剪刀状,就从柜台后跃出。

    还未站稳身形,便在两个桌台间蹲下身子,从地面上揪住一个圆滚滚的东西,朝门外一丢。

    晃了晃脑袋,挂在脖颈后的雪白毛巾姗姗落下,覆盖住地面,很快便被浸润出一大片殷红。

    刘睿影猛地站起身来,朝后退去。

    剑已在手。

    虎视眈眈的看着那位黄衫少年。

    方才掌柜丢出去的“东西”,他看的极为清楚,也明白了为何那穿金戴银的老妇身子突然矮了一截。

    掌柜的扔出去的,是个人头。

    正是那位老妇的人头。

    一个人没了脑袋,身子当然就会变矮一大截。

    刘睿影知道定然是黄山少年出的手,但他这般如临大敌是因为他根本没有看清黄杉少年究竟是在何时,又是如何出的手!

    他的双手始终都在托举着那条沾染了红汤的毛巾,剑也始终都在背后斜背着,不曾挪动分毫。

    挑衅的大汉也在这瞬间恢复了应有的反应。

    好歹也是刀头舔血,走南闯北,见过大阵仗的江湖客。一只手伸出来,个把人命却是跑不了。

    区区一个人头,一具尸身,还吓唬不住他。

    心中觉得诡异,双手却是不慢。

    他的双手血色逐渐退去,化为乌青,还隐隐泛出幽光。

    双手一同朝着黄杉少年伸出,十根指头就像十柄出鞘的利剑。速度快若闪电,乌黑色的幽光都化作一道残影。

    他的左手朝着桌上的两个金运宝抄去。

    右手则对准了黄山少年的脖颈袭来。

    他不但要拿走这一百五十两黄金。

    也要拿走黄山少年的性命。

    黄金虽然不是时刻都能卖,换来性命,但却可以让有限的性命活出无限的快乐。

    这么对比之下,一百五十两黄金所带来的快乐,却是能抵得过寻常人好几年的光阴,岂不就是白捡了许多年性命?

    三寸……

    两寸……

    两寸半!

    他计划的极为精准。

    而他的双手也足以配合他的计划。

    右手比左手稍稍快了半寸。

    这样当右手中指触碰到黄杉少年的脖颈时,他的左手才堪堪握住金元宝。

    黄金到手,心里就踏实了一大半。

    因为他不相信有人可以面对面,在如此近的距离躲开他的锁喉,亦或是出剑砍下他的头。

    毕竟这样的暗算,他做的多了。

    早已是炉火纯青。

    也遇上过意外的时候,但他都能用绝对的速度和力量将其化解。

    故而从来没有一次失手!

    现在他右手中指的指尖已经可以感觉到黄衫少年脖颈处传来的热度。

    所以他的嘴角浮现出了一抹笑意。

    其实他根本没有想要这黄衫少年的性命。

    他真正想要的,只有黄金而已。

    出来行走江湖,不管便宜大小,不吃亏,就是占了最大的便宜!

    但就是因为如此的想法,传递到他的右手时,手上便少了一分果决……

    这次出手好像和以前的千百次没有什么不同,就连个小意外也没有发生。

    黄山少年仍旧定定的站着,双手托举着毛巾。

    两眼低垂,很是可惜的看着毛巾上的污渍。

    他的身子从未异动,他的眼神也根本没有抬起。

    出手的大汉却忽然被什么东西吓到了似的,宁愿让劲气倒流,损伤了经脉,也要将双手撤回去。

    口中凄厉的惨叫一声。

    刘睿影看到他双臂之上鼓起许多处疙瘩。

    这些疙瘩并不是死物,而是活的!好似气泡一般,在这处下去,  另一处又顶起。

    剧烈的疼痛让大汉佝偻着身子,几乎都要将脑袋抵在地板上。

    颤巍巍的抬起双臂,手腕一翻,张口便咬了下去。

    他咬的很深,也很准!

    避开了筋肉,只咬破了血管。

    一股气流带着鲜血喷出去很远,但却一触即收。

    双臂上不断游走的疙瘩,平复下去,大汉的脸上一阵舒爽。

    否极泰来的轻松感,是其他任何事都不能比拟的。

    “这是怎么一回事?”

    蛮族着急显然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走到刘睿影身旁悄声问道。

    “放血顺气。”

    刘睿影回答道。

    强行撤招造成的劲气淤积,要是不及时处理,他这两条胳膊迟早爆裂开来。

    方才事急从权,虽然咬破手腕并不算是多么高明的手段,但起码也是一种魄力。

    他的双臂算是就此保住,不过手腕上的伤口,却是得好几个月才能恢复如初

    只能希望这几个月,他能找到个僻静的地方,不被什么仇家寻到,否则下场会比双臂爆裂更加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