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边月满西山 > 第五十五章 花酒间,车马前【一】
    这几人显然是熟客,极为清楚这家客栈的规矩,故而走到了空余的桌台前,却只是呆呆的站着,并未落座。他们在等掌柜的拿着毛巾来擦拭桌子和椅子。

    任何地方都有他的规矩,不论这规矩是否通情达理,只要立在那里,众人就得遵守。事实上没什么规矩是能够让所有人都觉得满意的,期间总有些地方让人觉得压抑、别扭,所以这规矩不管立在哪里,什么时候,都会有人想要去推翻、改变。

    好在这客栈的规矩只有两条,第一条是不卖酒,第二条是必须等掌柜的擦拭干净后才能落座。

    不卖酒可以通过自己买酒来解决,等待擦拭的过程虽然有些无聊,但干净总比脏兮兮要舒服的多。因此这两条规矩还算是共赢,不会让人过于难以接受。

    掌柜的此刻正在后厨里准备刘睿影和蛮族智集的吃食,牛肉刚从锅里捞出来,和新泡的茶一样冒着热气。

    他左手从筷子笼里抽出一双筷子,稳准狠的戳进案板上的这块牛肉中,发出“噗”的一声。当这一筷子戳进去,捅的扎实了,右手手起刀落,将这块牛肉切成片状。每一片的宽窄、分量全部一致,这样吃起来的口感才能始终如一。

    至于牛肉,都是小牛犊的腱子肉。锅里也有些牛腩,却是掌柜的自己吃的。

    牛腩连着些许筋皮,即使肉煮的再软烂,筋皮仍然都会保持极为劲道的口感。一个软烂,一个劲道,同时在口腔里迸发,掌柜的极为迷恋这样的感觉。

    牛肉切好,装盘。茶杯上的热气也浅淡了许多,掌柜的用手掌心试了试,刚好八成热。

    他把牛肉和茶杯都放在一个大托盘上,从后厨断了出去。

    掀起门帘的那一刹那,他看见大堂中竟然座无虚席,显然有点吃惊。

    方才在后厨内切肉的时候,他的精神全然都在肉、案板、以及手中的刀上,根本没有注意到外面的变化。

    刘睿影从他的神情里可以看出,掌柜的并不是在装模作样,他是真的没有分出一丝一毫的精神放在外面。

    这样的事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武道修为,只要不是个聋子却是都能做到。

    他没有做到的理由很简单,他不想。

    不想在做着一件事的时候,还要分心去做另一件事。

    这样不仅做不好每一件事,即使做好了也是勉强。

    因为他始终都不觉得自己足够聪明,对于笨人来说,想要把一件事做好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提前做,用比旁人更多的时间。二是认真做,倾注比旁人更多的心血。

    掌柜的是后者。

    他不在乎消磨了多少时间,哪怕今天该做的没昨晚也无妨,只要做完的每一样都让自己满意,那慢些也就慢些。经营个客栈是一辈子的伙计,客人来来往往最多住个两三天,他却是要长久的在这里生活。语气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是糊弄客人,倒不如说是糊弄自己。

    糊弄留下的坑洞,都要余生去填补,或许余生都会留下巨大的遗憾和可惜,倒不如一开始就尽心尽力,踏踏实实,让这短暂却漫长的生命,更加的充实和实在。

    “你们要的牛肉。”

    掌柜的将托盘放在桌上。

    一碗白汤炖牛肉放在刘睿影面前,红汤卤牛肉已经切成了片,盛放在盘中。

    茉莉花茶的味道缓缓溢散,竟是压过了肉香和外面的寒凉,一个劲儿的往刘睿影的鼻孔深处钻去,逼着他狠狠地吸了一口,让这香气在肺里打了个圈儿,紧跟着又吐了出来,像抽烟似的。

    薄薄的气,溜了一圈,没有似的经过,却又似乎留下了许多,它的余香和余香中的清澈,都吹散了污浊,霸占了整个空间。

    刘睿影忽然伸手朝自己的后腰处抹去,果然摸到个硬邦邦的东西,不由得展颜一笑。

    这是一根烟杆。

    还是他从老马倌那里顺来的。

    喝茶的时候抽烟要比喝酒的时候舒服的多,即使常言道烟酒不分家。

    掌柜的看到刘睿影拿出烟杆,脸色骤然一变……快步的走到后厨内,从碗柜里取出一个小碗,往里倒了些清水,端到刘睿影面前。

    “烟灰渣子磕进这里,不要弄在桌子上,地上。”

    掌柜的说道,神情很是迫切,直到刘睿影认真的点头答应之后,他才舒展开来。

    紧接着又将客站两侧各打开了一扇窗子,凉风呼呼的灌入进来,所有人的都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

    刘睿影是有几分想抽烟的,但事到如今,他却是不抽也得抽。

    忽然体会到规矩的一点不好,那就是它不但限制你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会在有些你不想做的时候,逼着你做。

    他想抽烟是自己想做的事,即使有什么不好的后果,他也愿意承受,可若逼着他去抽烟,在他不想抽的时候,就算给他再大的利益,他也是极为抗拒。

    这就是主动和被动的差距,没有人愿意被人颐指气使,或者看人眼色,人的心底都有一份自己的主意,哪怕不对,只要不影响到旁人,就是可以坚守并且坚守到底的。

    正如刘睿影现在,手中的烟杆就是胯下的虎,骑虎难下。

    他再度伸手朝后腰摸去,这次却没有上次的惊喜……

    因为刘睿影把只带了一根光秃秃的烟杆,没有烟丝,也没有火石。

    酒杯不装酒的时候,还能用来当做茶杯或水杯,但烟杆没有烟丝,只能用来敲人脑袋或是烧火棍。

    敲人脑袋和烧火棍也都不如木头好使,原本宝贝似的东西,失了重要的辅助,火,也成了废物。

    没有哪样东西可以自己独立使用,并且使用的很好。

    刘睿影悻悻的把烟杆放在桌上,端起碗来,喝了口牛肉汤。

    汤里除了盐巴以外没有放任何作料,但旁边却有两个小碟子,一个里面放着葱花和香菜,一个是掌柜的早就调制好的现成蘸水。

    他二指捏起一小撮葱花和香菜放进汤里,用勺子搅和了片刻,为的是让肉汤的预热激发出葱花与香菜的味道。

    现在这肉汤的口感,要比刚才更加浓郁,刘睿影一大口下去,碗里的汤顿时少了接近三分之一。

    当他伸手准备拿起个白白胖胖的戗面馒头就着一块吃时,一道黑影遮蔽了刘睿影的视线,继而落下个锦缎袋子,正巧掉在馒头前面。

    “关外的烟丝,小兄弟尝尝?”

    此人问道。

    刘睿影抬头一看,竟然是个老妇。

    生的贼眉鼠眼,一脸的猥琐……为了表示自己的善意,还专门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黄牙,更是倒人胃口……

    不等刘睿影回答,她便将锦缎袋子口系住的绳结解开。刘睿影认出,这绑的是个如意结。再定睛一看,做袋子的锦缎是中都城里“瑞福记”的料子,都是从安东王域进来的货,不但供给王府里,城中的达官贵人,门阀氏族们用的也不少。

    “瑞福记”的料子只买整匹,也就是不能裁剪,要么别买,要么买了就是这个价。

    刘睿影还是头一回见到有人买了“瑞福记”的整匹,去不用来做被面做衣服,反而裁剪出个小块来做口袋的。

    再往深里一看,袋子的正中央有个遒劲的“瑞”字,这是“瑞福记”的标志,他们家出的料子,每一匹都带这个字,还是在正中间,让人无法裁去。

    刘睿影有些糊涂……却是觉得这人难道都如此富足?一匹料子最便宜的,也不下百两银钱。从最中央裁下一块,整匹料子就废了,再也不能用于其他。

    说奢靡有些过头,但铺张浪费绝对是够格。

    老妇翻开袋子,露出里面的烟丝,抓了一小把放用手托着就要递给刘睿影。

    刘睿影赶忙起身,和此人拉开些距离,一边嘴里说着客气话。

    烟丝色泽暗沉,但却带着油亮。

    客栈外的被北风弄得忽明忽暗,老妇手中的烟丝也一亮一亮的。

    他一眼就看出这烟丝是调制过得,依稀可见里面的散碎花瓣,还有阵阵酒香。

    老马倌抽烟时就喜欢往烟丝里加几滴农家土酿的浊酒,说是能够提味,也算是种烟酒不分家。

    烟丝里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添加味道,刘睿影还从未尝试过。

    其实试试倒也没有什么,但在这荒僻的客栈中,来往的人不黑不白的,他哪里敢抽?目光顺着老妇的手,这才发现有十个亮闪闪的东西,却是要比油亮的烟丝更加惹眼。

    她双手的十根指头上,竟然都带着一枚又厚有重的金戒指。

    “瑞福记”的袋子,十枚金戒指,阔气是阔气,但也着实是土气……

    以至于刘睿影差点笑出声来。

    都说人越缺少什么,就越会炫耀什么。想必这老妇不知从哪里发了一笔横财,然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装点门面,把自己周身都打扮“妥帖”。

    “谢过大娘,心意领了,在下本也就没有抽烟的习惯。这跟烟杆是家里长辈的东西,出门带着是为了当个念想!”

    刘睿影说道。

    没想到话音未落,老妇却已然生气。

    托着烟丝的手掌“啪”的一下拍在桌山,眉毛凝成了个疙瘩,鼻孔一开一合,朝上翻起。

    脸上涂抹的脂粉都因她如此激烈的表情变化而松散开来,原本还能遮蔽住些许皱纹的痕迹,现在却彻底暴露。

    原本刘睿影以为她的年纪不过四五十,现在看来,至少少说了十来岁。

    她眼角处的鱼尾纹一层叠一层,足足落了好几重。每一重沟壑里都卡着脂粉,和已经掉落露出的皮肉衬在一起,红白色令人恶心……

    可她自己却浑然不绝,将手里的烟丝搓成碎末后,扬在了地上,指着刘睿影,就要开腔。

    “萍儿……人家公子……不……不愿意,莫要……强……求!”

    大厅正中的桌台,同样坐着一位老夫。

    气色极差,煞白的脸上反着些许红光,这是常年肺痨所导致的。

    露出的脖子和双手,黄里透青,两条稀疏的美貌斜斜朝下,似是快要掉落一般。小小的眼睛挨的很紧,几乎要把鼻梁夹断。身上穿着的布衫,上面很多褶皱,还有些不太干净。

    面前摆着一个就壶,是从背囊里取出来的。

    方才那句话每说几个字,都要咳嗽好几声。

    但即使如此,仍然牢牢的握住酒杯,好似那不是酒,而是治病的良药。

    说完后仰脖喝了一杯,喉咙里发出舒爽之声。

    也是奇怪。

    这杯酒下肚,刘睿影明显觉得她的起色好了不少。

    在他身边还坐着一位少年。

    身材匀称,眸子中英华炯炯。

    还是热血的年纪,却透露出七分庄重。面庞简直俊俏的不似男子,五官中带着些许阴柔之气。

    后背斜插着一柄珠光宝气的短剑,看剑鞘的样式,是欧家剑无疑。但却被他改造了不少,黄金铸成的剑柄上嵌着三枚鹌鹑蛋大小的祖母绿。

    他坐在桌边,不吃不喝,只是呆呆的看着刘睿影。

    出众的少年,痨病的老妇,在加上身边这位穿金戴银的“萍儿”,刘睿影一时间不知道自己的精神应该放在何处,但他心底里却还是惦记着那没吃到嘴里的戗面馒头。

    “知道啦夫人!您慢着点喝!”

    那痨病老妇一开口,刘睿影身边这人立马蹦跳着过去,给她斟满了一杯酒。

    语气声调很是娇嫩,和她的年纪极为不相称。

    “对不住啊这位公子,是我疏于管教!”

    “还不快向这位公子道歉?!”

    痨病老妇先是对着刘睿影展颜一笑,继而厉声斥责了身边人。

    “这位公子,妾身给您赔个不是啦!承蒙不弃的话,还请同饮一杯!”

    说话间倒满了两杯酒,握住的刹那,手指上的金戒指与酒杯触碰,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刘睿影越发糊涂……看这两位老妇说话的架势,那害了痨病的应当是这位的主子。但世上哪有当主子的衣着素朴,而仆俾却如此铺张奢华?

    要说痨病老妇是她的仆俾,倒还说的过去。这人与那位黄杉少年,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祖孙俩,无论是年龄还是穿着打扮。

    老妇走到刘睿影面前,递过酒杯的同时就要挽起他的胳膊。

    惊的刘睿影犹如出了笼的兔子般,急速闪躲,绕着桌台转了半圈。

    “好歹也是个大男人!不抽烟也就罢了,怎么连酒都不敢喝?”

    老妇性子再度起来,将酒杯往桌台上一磕,插着腰,中气十足的说道。

    不是不敢喝……是刘睿影根本没见过喝酒还要被挽着手臂的。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洞房花烛夜喝喜酒时,才会与自己的新娘子手挽着手,喝个交杯酒,为的是让婚书上写的“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一通说辞做个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