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边月满西山 > 第一卷 定西风云起 第六十一章 有无中【上】
    “我是酒天星外郎,不食人间哀与荒。秀口微张吐剑光,谁人与我论刀枪。鱼羊羹,枣儿汤。得失难平柏子香。阅川未眠卿且去,我自斟酌百谷王。”

    顺着声音,只见那黑炭团却是洗干净了面目,兀自哼着小曲儿一步颠的往前厅走着。

    “这是哪里的曲风?”

    汤中松问道。

    各地因为风俗习惯不同,所以这曲调唱词都有着极大的差异。

    像张学究这样走南闯北的人,自是该听个开头就能明白七八分……

    想当初他在集英镇中的兴腾客栈里,一语点破在场数人之身份,就是阴阳师用了术术也不一定算的有他说得准。

    可是现在,张学究却眉头紧锁……脸色有种说不出的纠结复杂。

    一是自己着实没有听出个来龙去脉。

    二是如此一来在汤中松这小子面前显得尤为掉价。

    “不……知道……”

    张学究说道。

    “这唱词曲调虽然浮夸嚣张,但细细品来却是别有一番滋味。”

    汤中松说道。

    那黑炭团洗干净了面目,便在前厅出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就坐了下来。

    现在远远没到饭口时间,厅里只有这么两桌人。

    若是一般人,自是回寻出僻静的座头,毕竟双方并不熟识。

    这黑炭团倒好,直接坐在了张学究和汤中松旁边的位置。

    神色之中淡定自若。

    他撩起衣服,露出腰间上别的一个酒葫芦。

    “唉……剑碎了,酒没了,省下这几口却是舍不得喝……”

    这酒葫芦,和酒三半的那个酒葫芦长的一模一样。

    这人,也与酒三半长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汤中松觉得这侧脸越看越是熟悉,但又有些拿捏不准,始终不敢开口相认。

    张学究看到他这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便开口问道:“你认识?”

    “这天下间可有极其相似的人事?”

    汤中松没有回答,却是又抛出了一个问题。

    “天下间什么事都是极其相似的。”

    张学究说道

    “天下间可有一模一样的人事?”

    汤中松又问道。

    “天下间什么事都是极其相似但又各自独立的。”

    张学究说道。

    “所以一模一样的,一定是一个,不会再有第二个?”

    汤中松继续问道。

    张学究却是没有立即回答。

    这小子鬼精鬼精的,不知这言语间又给自己下了什么套。

    况且,什么事都有个万一。

    入了洞房的新娘都能跑掉,还有什么是能说得准的?

    “你要是肯定如此,我便是认识。你要是不能肯定,那我便不认识。”

    汤中松摊了摊手说道。

    张学究白了他一眼并不做理会。

    他与酒三半在定西王城的祥腾客栈中有过同饮之谊,他料想对方应该能认得出自己。

    “不认识。”

    没想酒三半仔仔细细的先看了他一会儿后说道。

    “……你是不是去过定西王城?”

    汤中松问道。

    “去过,我就是从哪里来的。”

    酒三半说道。

    他心思全全然不在此处。

    一心只想着自己的断剑和剩酒。

    “你是不是曾在定西王城里的祥腾客栈中找刘睿影?”

    汤中松问道。

    “啊!”

    酒三半突然毛色顿悟一般,大叫了一声。

    “想起我了把。”

    汤中松有点得意的看了一眼张学究。

    “没有……我不认识你。我只是想到了别的事。”

    没想酒三半却是站起了身子急匆匆的就要离开。

    “刘睿影已经到博古楼了?”

    汤中松问道。

    “你认识他?”

    酒三半却是又止住脚步回头问道。

    “不但认识,还很熟悉。”

    汤中松说道。

    “我也是,你们也是要去找他吗?”

    酒三半问道。

    “我们倒不是去找他,但我们也要去博古楼。”

    汤中松说道。

    “那太好了,我和你们一起走!”

    酒三半说着却又回到桌前坐了下来。

    “你不是有急事?”

    汤中松诧异的问道。

    “不……不急不急,我们一起走!”

    酒三半有些尴尬的说道。

    “刘睿影怎么没和你在一起?”

    汤中松问道。

    他记得酒三半这人有些怪,似乎没有什么生活能力,处处都要刘睿影帮护着才行。

    现在看他独自一人在这景平镇中游荡,自然是暗自生疑。

    “唉……”

    酒三半深深的叹了口气。

    汤中松以为二人之间有了什么过节,但是又想到以刘睿影的秉性与脾气这应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昨晚我与博古楼中一人切磋比试,最后是我输了……连剑都断成了一节一节的。但是他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棋子也都用完了,全都被我削成了两半。最后我俩把断剑和碎棋都埋在了那四季不冻河边,我就回去准备睡觉。”

    酒三半说道。

    他终于是把酒葫芦里省下的几口酒一饮而尽。

    “原来每晚我都是喝着酒抱着剑睡着的,但是昨晚剑没了……酒也只剩下几口……我着实是没法睡着……想起这景平镇中,南边儿有鹿明明的铁匠铺,我便想给自己再打一把剑。原先的那把就是我自己打造的!可好用了,还漂亮!蓝色的,我最喜欢蓝色了!比天空略深,比海洋稍淡,和天涯的蓝一样!”

    酒三半说道。

    却是习惯性的又举起酒葫芦,想要往嘴里添一口,没想到却是涓滴不剩……

    一下子,他便不复先前那般的神采飞扬。

    阴沉着脸,淡淡的说道:“结果那铁匠铺已经被刘睿影和冰锥人打架的时候弄坏了……烟道不通……那玩意儿我折腾不明白。结果一夜过去连铁块都没烧热,却是弄了这一头一脸的烟灰……”

    张学究听到鹿明明三个字后,顿时添了几分专注。

    汤中松听完后却是想要笑出声,但又觉得有些不太礼貌。

    “想笑就笑呗,憋着不难受吗?我奶奶说,有屁不放,有话不说,想笑不笑,都是最折寿的!”

    酒三半一本正经的说道。

    听到这句话却是连张学究都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出来。

    但是张学究却是觉得酒三半很不寻常。

    他不但认识鹿明明,还给那天涯取了颜色。

    想必那海天交接之处,深蓝碰淡蓝后,深蓝不那样深,淡蓝不那样淡,就和他那把断掉的剑一模一样。

    虽然张学究没有见过酒三半的剑,但是在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勾勒。

    就好像从来没有人见过天涯,但是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天涯。

    你的蓝,他的绿,我的红。

    各自有各自的天涯,各自酝酿着各自的绚烂。

    “你们是何时抵达的博古楼。”

    汤中松问道。

    “昨天。”

    酒三半说道。

    “你们走了几日?”

    汤中松又问道。

    “不知道……我的酒葫芦空了十六次。”

    酒三半掂量着自己的酒葫芦说道。

    “一天一壶?”

    “一天两壶。上午一壶,下午一壶。”

    酒三半说道。

    汤中松心下一算,刘睿影从定西王城出发,满共走了八日多。

    可是自己却是要比他们多出了两日来。

    论马的脚力,自己的定然不会比刘睿影的慢,那么问题就出在这带路的人身上……

    酒三半此刻却是心急如焚……着实没有兴趣与他二人继续寒暄。

    他本不喜欢给人添麻烦……但是这一路走来似乎自己都在不停的给身边的人惹是生非。

    “走吧,与你这位朋友一同上去博古楼。”

    张学究起身说道。

    “啊?现在就走?不吃饭了?”

    汤中松却是还在惦记着那一锅“燕窝点豆腐配米饭。”

    “等把事情办完,我请你吃。”

    张学究说道。

    其实汤中松此次却是就要留在博古楼内学习,在中都的文坛龙虎斗举办前,怕是都没有机会再离开了。

    张学究这是已经打好了算盘。

    待此间事了,一定要回到这饭堂内尝一尝这燕窝点豆腐。

    就算是要住几日等待,也再所不惜。

    “知道你们等不及……拿着路上吃吧!”

    三人正要出门,那掌柜,小二,厨子却走过来说道。

    他递给了张学究一个包袱,里面用绳兜装着个小瓦罐。

    “这是……”

    张学究摸着瓦罐仍旧温热。

    “米饭的确是来不及了。这点豆腐已经加了蘸水调好,直接吃就行。”

    掌柜,小二,厨子说道。

    “多少钱?”

    汤中松问道。

    “抓紧办事去吧!”

    只见那掌柜,小二,厨子摆了摆手说道,竟是分文不收。

    张学究把包袱递给汤中松。

    他感受着手里传来的温热,忍不住的掀开了罐盖,顿时酸、香、辣,扑鼻!还有一股淡淡的鲜。

    “筷子桌上有,随便拿走用……肠子金贵的人记得多洗洗,放的久怕是不太干净。”

    掌柜,小二,厨子的声音从后堂传来。

    却是再也没有露面。

    酒三半并不在乎。

    他已经拿起一双筷子伸进罐中掏出块豆腐吃了下去。

    汤中松反而没有吃。

    “这人真好。”

    汤中松看着那条往后堂的路说道。

    “都说博古楼里的三德,五道,七子,是当世圣贤,我看全部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他一半。”

    汤中松接着说道。

    “他本就不是一般人。”

    张学究说道。

    道理谁都会说,事情谁都能做。

    道理会说不说,事情能做不做。

    能说不说,会做不做,以此来装作高深莫测岂不是最为令人不齿?

    三人并排走出了饭堂,朝着乐游原奔去。

    酒三半没有马,只能与汤中松共乘一匹,因此走的并不算快。

    饭堂前厅里,汤中松刚才的座位旁,放着一件行囊。

    刚才他只顾着拿张学究递过来的瓦罐,却是忘记了自己本来的行装。

    果然,没有朴政宏在身边的汤中松,确实是有点窝囊……

    “你的剑可有名字?”

    张学究向酒三半问道。

    “没有啊,剑就是剑。”

    酒三半摇了摇头说道。

    张学究被这一句话惊了半晌……

    世人为了让自己的剑有个响亮的名头,无所不用其极的去堆叠字词。

    疾鬼剑,剑出迅疾,宛若鬼影。

    惊风剑,剑出惊风,剑锋至而风不敢至。

    然而酒三半却说,剑就是剑。

    能说出天涯之色的人,打造了一柄天涯之色的剑,却没有命名,而是说剑就是剑。

    不曾因表象而失了本质,一切尽在有无中。

    一阵大风吹过,把这行囊吹到了地上,摔散的物品飞溅的到处都是。

    其中一个做工精致的朱漆木盒最为耀人眼目。

    那里面装着定西王霍望亲笔写的名帖,是汤中松与张学究去往博古楼的凭证。

    博古楼地处定西王域和震北王域的交界之处,自然对这二王有几分客气,不然霍望怎么能够那么轻松的就送了汤中松一身一品白娟草的文服?

    虽然是一品……但天下间却也不知有多少人为了这身白衣而熬白了头。

    人人都言读书好,少年子弟书海老。

    就算是写字磨破了手肘,诵读口舌生疮,也不敢说就一定不会名落孙山。

    掌柜,小二,厨子在后堂往炉膛里填添柴。

    炉膛上还是那一口铸铁大黑锅。

    只是锅中已经不是豆腐,而是香喷喷的大米饭。

    锅上加了个盖子,被蒸汽顶的一冒一冒的。

    掌柜,小二,厨子二指捏住那锅盖的顶端,轻轻一转,那锅盖边就在蒸汽的托举下悠悠的转了起来。

    一圈一圈,速度不见快也不见缓。

    后堂是一个非常嘈杂的地方。

    虽然没有起锅,热油,炒菜,但是蒸米饭却也并没有安静多少。

    炉膛里的柴火正在噼里啪啦乱响。

    那是火榨干了它门体内的最后一丝水分。

    等这些水分蒸发殆尽,它门也就化为了几捧炉灰。

    不过以此却换来了一大锅晶莹饱满,银白雪亮的米饭,却也是物尽其责了。

    掌柜,小二,厨子把先前酒三半洗脸的水顺手泼在了一边的地面上。

    开春的土地,对于水有一种极度的渴望。

    也就是几个转身的功夫,那一桶却是已经隐于地面儿不见,连一点点潮湿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他看了看墙根处所剩不多的柴火,想着最晚后天便又要去砍柴了。

    煤太贵,他用不起。

    现在来博古楼的人可不比从前……

    一个二个都是少爷小姐,前呼后拥细皮嫩肉的,哪里会到他这饭堂打尖。

    除非是夜黑风高,实在没了办法,才会到旁边的客栈将就一晚,而后让仆从来点几碗白粥凑合一顿。

    久而久之,他这蒸饭煮粥的水平确实越来越好。

    景平镇别的没有,唯有一个好处,就是此处的井水极为甘甜清冽。

    西北风沙大,盐碱大。

    很多的地方,井水打出来都得在太阳地里晒它个两三日。

    待到水面上结起一层厚厚的水皮子之后,在把这层水皮子挑开,然后在用一块粗布当做滤网,篦掉水中的其他杂质,才能食用。

    就是这样,若是烧开,喝到嘴里也是极为的苦涩。

    稍微有些挑嘴的人,都得先烧开一遍之后再用来做饭,不然那就是那萝卜土豆都带着一股子别扭的味道。

    但是景平镇的井水,根本用不着暴晒过滤,就这么空口喝都能有一股子甜丝丝的回味,让人两腮处顿时生出许多津唾,不自觉的食欲大开。

    这掌柜,小二,厨子从水缸里重新又舀出来一瓢水,却是没有倒进那桶中,而是用一只碗盛着放在了地上。

    接在碗底与地面刚一接触,发出一声清脆时,就有一只大雁晃晃悠悠的从柴火堆后面跑了出来,吧唧吧唧的喝水。

    它的左脚是由木头制成的假蹼,非常精巧。但毕竟不是本体的物件,难免有失平衡。

    “喝这么快,呛死你!”

    掌柜,小二,厨子说道。

    虽然话语刺耳,但神色却很轻松,像是和好友玩笑一般。

    这大雁听到后只是“呜呜”叫了两声,转了个身,把屁股对着他抖了抖翘起来的羽毛。

    “把你拽的……明天我就把你屁股上的毛扒光,让你当个光腚雁,看你好不好意思!”

    掌柜,小二,厨子说道。

    随即拿起翻盖灶台最里面的一支小烟杆。

    这烟杆有多小呢?也就比他一巴掌再长出去一半左右。

    他倚靠在灶台边缘,从口兜里抓出一把品相极为低劣的烟丝,往拇指大小的烟锅儿里塞着。

    缝隙间有些烟丝碎末轻柔掉下,却是都被那大雁吃掉了。

    掌柜,小二,厨子看着嘿嘿的笑了笑。

    即使后堂里如此热闹,他却也能听到外面前厅里行囊落地的声音。

    从音色来看,必定是个柔然的物件。

    因为初始声音不脆也不高昂,只是闷闷的一响。

    而后,却又如打翻了筷笼一般,有很多处发散落地的声音。

    它们重量不同,质地不同,因此落地的先后也不同。

    掌柜,小二,厨子知道这绝对不是筷笼。

    因为他的筷笼是木质的,掉落在地的第一声就会极为清脆。

    桌子离地面的距离并不高,木质筷笼掉在地下后只会略微的弹起一点,但就这一点也是足够把其中的筷子散落出来。

    筷子全都是一样粗细,一样轻重,因此落地的先后和音色相差不大。

    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的筷笼都是用钢钉钉在桌上的。

    大风除非把桌子也挂翻,否则根本刮不掉筷笼。

    若是桌子被刮翻了,那动静可不就不知如此了……

    桌子四四方方,起码得磕磕碰碰一番方才可停下。

    若是那样的话,也早就掩盖住了筷子散落的声音。

    但这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的桌子也都被钢钉牢牢的钉在地上,连着地下用精钢浇筑的基础,再大的风也刮不走。

    所以那发出声响的东西一定不是他饭堂的原有之物。

    而从今早开张到现在,总共只来了两拨,三个人。

    这东西一定是他们落下的。

    人们落下了东西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忘记。

    若是故意不要,就算不上忘记,那叫做丢弃。

    丢弃的东西时时刻刻都会记着,但是绝不会再回头找寻。而忘记的,却总有再能想起来的一刻。

    这一刻可能是马上,也可能是几天,甚至可能是十年。

    但是无论多久,他们终究还是会想起来的。

    就好像有的人想见,但不该再见。

    有些人并不想见,却又不得不见。

    掌柜,小二,厨子把这些都看的很清明。

    若是他们当真不要,自己也定然不会去收拾。

    就这样摆着吧,反正散在地上也不碍事。

    因为根本没什么人会来,自然也就不会碍事。

    那他为什么还要蒸一锅大米饭呢?

    只因为他想。

    他自己并不饿,饿也吃不了这么多。。

    他也卖不出去,即使到了所谓的饭口也卖不出去。

    只是前面错听了汤中松的话,却是勾起了他想蒸一锅大米饭的心。

    自我满足,仅此而已。

    为何这会儿他听那东西落地的声音如此清晰,但是却听错了汤中松的话?

    只因为他不想。

    他不想听他们在说什么,也没有任何兴趣去听清。

    但是这声音偶尔还是有漏网之鱼会钻进来,让他不得不听到。

    他为此着实恼火了好长一段时间。

    最后却也是无可奈何……

    他静静的抽完了这一锅烟草,看着外面的大风骤起骤停,却始终没有听到有人回来取那物件。

    说到底,他也不是本地人。

    只是来的比较久,相对于汤中松和张学究来说,却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

    他也有名字,虽然他的身份的确是掌柜,小二,厨子。

    但是他的名字连自己都不曾提及过。

    镇上的人也只是叫他“喂!”

    若是一声没有答应,那便再来一声“喂!”

    两声,他必定回答。

    若是两声都没有回答,那就是他喝醉了。

    他一个月只喝十天酒。

    那十天开不开张,做不做饭,全凭运气。

    运气好,喝得少,酒醒了,就开张。

    运气不好,喝的太多,酒没醒来,就不开张。

    虽说是凭运气,可是前来碰运气的人却寥寥无几……

    整个后堂里只有一把刀。

    切菜,砍柴,杀猪,屠牛,宰羊,都靠这一把刀。

    看刀的造型,却是和一般的柴刀相差无几。

    只是刀身被厚厚的红锈包裹着。

    又是切菜都会带下来一片片斑驳……

    但是他不在乎,反正他做的饭菜也么有那么精细,重油重酸重辣,就算是那几乎问鼎天下厨艺的马文超都不一定能尝出来差别。

    他用柴刀的刀尖把烟锅里的烟灰一点点全都掏干净,而后蹲底身子对这那瘸腿大雁一吹。

    看到它不满意的乱叫着逃回自己柴堆后面的窝时,他又嘿嘿的笑了。

    终于,他决定到前面去看看。

    虽然他看事很清明,但不代表他没有自己所在乎的东西。

    汤中松与张学究二人,先前在谈话中反复提到了定西王城这四个字,这便是让他在乎的东西之一。

    看到他离开后堂,那大雁便又摇摇晃晃的跑了出来,扑棱棱的飞到灶台上,在他刚刚倚靠的位置撒了泡尿,随后又扑棱棱的飞下去。

    就这么两扑棱,却是把他的那把切菜,分肉,砍柴,挖烟灰的刀扑棱到了地上。

    摔落在地后当啷一声,磕掉了刀身上的些许锈迹,露出了一星寒芒。

    虽然只有一星。

    但却是比正午时分的太阳都要明亮。

    太阳的光让人觉得温暖又安全。

    但这一星寒芒却让人战栗而冰冷。

    比铁钉更细,更尖锐,犹如一把锥子要刺破你的眼睛。

    他走到前厅看到果然有一个行囊掉在地上。

    他盯着那朱漆木盒呆呆的有些出神,随后从墙边拿起一把扫帚将这几件物品都扫成了一堆。

    他依旧任它们摊在地上,根本不愿意伸手去捡起。

    扫帚扫过那朱漆木盒,确实不小心把盒子的抽拉顶盖划开了。

    里面的一封金色帛书掉了出来,被风吹得展展的,倒贴在他的腿上。

    他把扫把调转过来,用扫把杆把那帛书挑起来,塞回木盒里。

    那帛书叠的严丝合缝,连一个折痕都没有错位。

    即便是操纵这如此长的杆子,他也能完成这般精细的活计。

    就凭这一点,他已经对得起张学究所说‘不是一般人’的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