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最强剑仙奶爸 > 第72章:怪老头
    月陵,邺国都城。

    一个对于边疆战士来说最美的地方,因为他们付出生命,付出鲜血,都是为了捍卫这里,都是为了捍卫这里不受到外敌的侵犯和袭扰。

    多少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将士因为这个信念而身死于边境战场,甚至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城内繁华,酒肆小店,青楼茶馆比比皆是,一到了晚上更是热闹。

    随处可见带着书童或者跟班扈从的士子公子,他们是干嘛来的?

    当然不能是为了学习。

    明武帝国没有男尊女卑的规矩,故而到了晚上也有不少女子出行,不论是丫鬟还是小姐,不论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也都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上了街,穿梭在人群里,看看能不能与谁一见钟情。

    当然不论在什么朝代,也不论在什么时代,不论在哪里,都得要有钱才行。

    人无钱,就算是有再大的名气也没什么用。

    而在这城中一家酒肆的门口,一个面容枯槁的老人被四个人抬出了酒肆丢在大街上。

    看着那老头的落魄模样,街道上许多路人都停下脚步,想要看看是怎么回事儿。

    这老头衣衫褴褛,就跟个老乞丐没什么两样,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子浓烈难闻的酒气,许多人都不由嫌弃的捂住了口鼻。

    老头从地上翻了一圈,而后爬起来,吞着唾沫道“酒,我要酒……”

    “喝酒,好啊,你有钱吗?”

    “有,有钱……”

    老头坐在地上,翻找着自己的口袋,而后抬起头,问那小二“能赊账不?”

    “没钱你喝个卵?”

    一名小二翻着白眼说道“赶紧滚远点。”

    见老头不走,那店小二不乐意了,走上前来道“怎么着,还赖在这不走了?”

    老头一副倔强模样,紧了紧衣衫直接躺在了地上,背对着那店小二道“酒,给我酒我就走,没有酒,我就坐这,不走了。”

    “哎呦,你这个老无赖,你是真当我不敢打你?”

    那店小二看着周围的路人道“大家伙给评评理,这老家伙在我们店凭借着一枚玉佩就白吃白喝了三年,之前的老掌柜心善,不愿与他一般计较,而现在这掌柜都换了,他倒好还是赖着不走,这不是耍无赖吗?”

    “这老头也挺有意思,没钱还想喝酒?”

    “一看就是个老酒鬼,喝得老婆孩子都没了,还喝呢。”

    “就是,这样的人还活着干嘛,活着还不如死了。”

    周围那些路人一个个对老头指指点点,老头就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依旧坐在那里。

    “差不多少说两句,我看这位好像有点面熟啊。”

    一位明显是读过几年书士子模样的男子看了那老头两眼,皱着眉道“大家伙有没有觉得,这人好像有点面熟啊。”

    “还别说,我看着也有几分面熟。”

    “看着面熟,老夫可不认识你呦。”

    那老头从地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看着那年轻士子手中捧着的书籍,道“以后少看这些东西,里面写的无外乎都是一些屁话,误人子弟还行,想从其中读出大道理,那是痴人说梦。”

    一听这话,旁边另一个士子不乐意了,瞪了那老头一眼道“你个老乞丐懂什么,这可是当朝太傅李普义李太傅亲笔写的书籍,岂是你这种人能污蔑的?”

    “就这东西也叫书?”

    那老头满脸不屑的讥讽道“都不如我那徒弟,八岁时候写出来的儿歌有道理,而且就以你们这种天赋和资质来说,就算老夫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和你们讲解书中道理,也无外乎是对牛弹琴。”

    不等那两个士子出言反驳,老头便继续说道“不过这书中不管怎么废话连篇,但李普义这人在治理一国内政方面,倒也有几分道行,老夫早年早就已经和他说过了,他那些花里胡哨的诗词一点用都没有,这才有了这本书。”

    “只是这李普义对于写书这方面终究只有半桶水,晃来晃去,只有些小水花溅到了桶外,可笑之处在于外人都看不出这本书里面,只有这些水花才是仅剩不多的妙处。”

    闻言,那两个士子明显被惊了一下。

    这老头究竟是什么人,竟然还能和李普义说得上话,而且听这人话中的意思,似乎李普义的这本书还是竟他指点才写出来的。

    但这两名士子之所以能被惊到,就是因为这两人看这老头面熟,不敢对老头多说什么不敬的言语。

    但周围的人可就不管那么多了。

    听见这老头这样说话,立马就有人不屑的说道“这老头,年纪不小了,脸皮却还这么厚,真是不要个脸了。”

    “李太傅那可是王孙公子的老师,就凭你,还和人家能说上话?”

    “就是,吹牛皮都不打草稿了,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还你的徒弟八岁就能比李太傅写东西写的还好,你怎么不上天呢?”

    听见这些嘲讽,那老头倒是不以为意,道“还别说,我那徒弟的文采确实要比李普义那老家伙强太多了。”

    那小二有些看不下去了,满脸讥诮的看着老头道“你这老东西,还吹,你是不是没完没了了?”

    “这还真不是吹,不信你们有机会就去问问李普义,别的不说,就在字上面,他可有不服之处?

    老头满脸傲然的说道“我那徒弟,七岁便入我门下,十三岁便以出师……”

    那小二挑了挑眉毛,嘲弄道“就凭你,还能有徒弟,你可别吹了。”

    老头嘿嘿一笑,说道“嘿嘿,你还别不信,当年求老夫收作徒弟的蠢人,都能从月陵一直排到虎岭关。”

    听这老头吹起来没完了,明显影响酒肆生意,小二便摆了摆手道“行了行了,大家伙都散了吧,就别听这疯老头吹牛了。”

    “就是,这老头也就嘴皮子功夫厉害,还跟他学,能学个卵出来?”

    老头抬头望向天际,落寞一笑道“是啊,跟我能学个卵出来,他的问题,我想了十二年,都没想明白。”

    他也曾骄傲过,八岁能作诗,十岁便能作词,十八岁游历天下,一生写出来的诗词无数,按照一位地位不低的当朝大家的话说,他的诗,就算自己一辈子都读不完,都悟不透。

    二十六岁游历归来,在家乡开了一家学堂,一生教过的弟子无数,他的弟子当中,有人活着,有人早就死了,但真正让他耿耿于怀的人,只有一个人,一个在他人生最得意之时收的弟子。

    而让他耿耿于怀的原因,便是当初那弟子问他的一个问题。

    那弟子问“君应轻于民,还是民轻于君?若民轻于君,要国何用?要君又何用?”

    就这么很简单的一句话,却真的让他想了十二年都想不明白。

    君乃一国之主,但国家持有者却不止是君王一人,国家之根本为民,无民便无小家,无小家便无国家。

    这个道理看上去很肤浅,但却让这个老学究想破脑袋都想不出答案。

    “老头,天上又没有钱,看天干嘛?”

    也就在那老头望天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吊儿郎当中还带着那么些许正经的声音。

    老头顺着声音扭头望去,正看见一个身穿白色华服的公子哥就站在人群当中,笑吟吟的望着他。

    “哎呦,你小子咋知道我在这?”

    “找你还不简单?”

    那白衣公子呵呵一笑说道“只需要把月陵的酒家都找一遍,就肯定能找得到你,怎么看你这样子是把我给你那块玉佩给换酒喝了?”

    “都是身外之物,还不如换些酒喝。”

    老头没有一丁点把友人所赠之物用来换这些没用的东西之后产生的愧疚表情,反而还一脸的理所当然。

    “好好好,你这老头倒也是无赖的很。”

    “你不也一样?”

    “那还不是和你学的?”

    这俩人似乎完全无视了周遭看热闹的那些百姓,俩人有说有笑。

    最后那白衣公子哥走到了那老头的近前,也不嫌弃那老头身上脏兮兮的,一把揽住了老头的肩膀道“老头我跟你说,今天我家婆娘去城里面找个姓佟的老家伙,让其到我家为我闺女上课,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老头挑了挑眉毛,道“难不成那老家伙不愿意去?”

    “可不是么,还大言不惭的说了一大堆话,气得我都想把他家房盖给掀了。”

    公子哥脸上带着招牌的玩世不恭笑容,道“不过回头一想也算了,是那老头没有眼力见,既然他不愿意当我闺女的老师,自然还是有人愿意的,况且这事儿如果我知道我都不能让我家婆娘去。”

    “为何?”

    老头问道。

    “他算那颗葱哪头蒜?”

    白衣公子哥翻了个白眼道“就凭他,他也配当我闺女的老师?”

    “在这世界上,唯一能当我女儿老师的,也就只有老头你一个人而已,所以我就来找你去给我闺女当个老师。”

    “切,我才不去。”

    老头翻了个白眼道“你们家都是一群小捣蛋鬼,老夫才懒得和你们这群小家伙打诨。”

    “哎,那可是你说的……”

    公子哥似乎是吃定了老头一样,道“我这就回家让我婆娘把那两坛子刚从西北带回来的烈酒倒掉。”

    “你刚才说啥?”

    “把酒倒了。”

    “不对,是上一句。”

    “所以我来找你给我闺女当老师?”

    “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