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替婚娇妻步步宠 > 第726章 提出离婚
    孙梦娇轻笑,“给我放个假,给你自己也放个假。”

    李总头也未抬,自嘲道:“我现在的状况,不工作,那简直是生不如死。”

    孙梦娇脸上的笑意淡了些,“那你注意休息。”

    “放心吧。”李总爽快地答了句。

    孙梦娇一个人走在街头,看着商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一点都提不起兴趣来。

    她随意地挑了一件白色礼服,就赶去了医院。

    这些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她好久没去看父亲了。

    一来,可能真的太忙,她也没调整好情绪,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孙振兴。

    二来,罗志国的死,她该怎么解释呢?

    她站在病房房门,站了良久,始终没有拧开门。

    “梦娇,你站在门口不进去干吗?”

    孙振兴苍老带着些许疲惫的声音在孙梦娇的身后响起。

    孙梦娇一转头,立即勾起一抹笑道:“爸,我在想怎么给你个惊喜,谁知道你到外面转悠去了。”

    她顺手从护工手里接过轮椅,慢慢地推他进了病房。

    孙振兴若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道:“没想到,你罗叔叔他想不开,就这么走了。”

    一提到起罗志国,孙梦娇呆滞片刻,神思有些恍惚,脑子里不自觉地跳出他跳楼的画面,握着轮椅的手,紧了紧。

    “我这个做兄弟的,居然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他走得痛苦吗?”

    孙振兴转过轮椅,看着面色微白的孙梦娇问。

    孙梦娇强忍住内心的挣扎,勉强点了点头,“还好。”

    “对了,那罗灏呢?他怎么办?”

    孙梦娇最近根本没去了解罗家的现状,只支支吾吾地道:“我……我和他离婚了,没什么联系,不过之前,我已经把罗叔叔给我的银行卡还给了他。”

    孙振兴苍老的面容上布满了皱纹,“梦娇哪,现在罗叔叔也走了,虽然罗灏那么对你,但能帮一把是一把,别让罗叔叔在九泉下难过。”

    孙梦娇明白,孙振兴很看重罗志国的这份情义,之所以提起这些,不过是对罗志国的亏欠。

    “好,我会的。”

    孙梦娇从医院出来,微风吹来,轻轻地抚在脸颊上,却吹不散她心里的那些覆在心上的阴霾。

    越积越深,连她都已经搞不清,到底她还有没有心。

    罗志国跳楼这件事,在她的心里就是一根刺,一个无法拔去的倒刺,稍一碰触,又疼得无法呼吸。

    她回去的很晚,灯火已熄,这些天,为了避免与赵子峰相见无言,她刻意早出晚归,避开他。

    她准备上楼的时候,瞥见在月光照射进来,映染在茶几沙发上,投出一片银白,安放着一个半开的礼盒。

    她脚步一转,走到沙发边上,半俯身垂眸,半开的礼盒露出里面装着的衣服,淡蓝色的礼服,在月光映衬下泛着静谧的光,像一片幽静的湖水般,令人心思平静。

    她深深地看了一眼礼盒,眸子一抬,上了楼。

    华泽公司的周年庆典。

    大咖云集,各孙名流权贵觥筹交错间,一片欢声笑语。

    孙梦娇穿着一套白色的露肩礼服,裙摆随着她的走动飘扬舞动,虽然并不出众,但胜在她本身样貌精致,身材高挑,刚好鞥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姿。

    在人群人,一眼便能吸引人的眼球。

    不少男性来搭讪,都被孙梦娇清浅的笑容,以及礼貌客气的态度所吸引。

    而她作为这次星辰娱乐项目的负责人之一,自然收到了不少恭维的话。

    她喝了两口酒,觉得口中苦涩无味,走到甜品区随手挑了个草莓蛋糕,正准备入口,却在目光所致处,见到了避开许久的赵子峰。

    他穿着一套精致的手工黑色西装,衣领挺括的灰色衬衫,合体的西裤,勾勒出他完美的身形轮廓,欣长挺拔,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那般闪耀。

    他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端着一杯红酒,唇瓣张合间,和人攀谈着,眉眼间有着些许笑意,但却不明显。

    举手投足间竟自然流露出清贵的气质,这是她与他从经济贸易座谈会那次之后,再一次遥遥地望着他。

    晃眼的大灯灯光直咧咧的照射在他的脸上,越发趁得他轮廓刚毅俊俏,刀凿斧刻般精致。

    也许是换了个发型,两侧的头发都剃了,只将额前往后的头发都梳到了后面。

    仿佛他那副金融大鳄的气势由内而外的散发出来,如一头嗜血的野狼般凶猛。

    却因他身旁的女孩做的一个动作,让她回了神。

    她一头波浪长卷发及腰,穿着大方端庄的礼服,身形高挑站在赵子峰身边,也不逊色分毫,还有说有笑的。

    她没由来的心里一紧,胸口微窒,像是有什么堵住了一般。

    捏紧手里的蛋糕变了形,而不自知。

    “赵总真的是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站在赵总旁边的,是致丰集团的千金小姐梁以舒,正宗的豪门千金。”

    李总不知何时站在了孙梦娇的身侧,朝赵子峰所在的位置看去,突然开腔。

    致丰集团?

    孙梦娇收回目光,垂眸看了眼已经被捏了变形的蛋糕,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下,瞄了眼李总,猜测着她在这看了多久。

    当然这个企业的名字,只在她脑子里过了一遍,便一闪而过,没记在心上。

    她更在意的是,李总刚才是否看到她在看赵子峰。

    听她赞赵子峰是什么风流倜傥一表人才,总觉得怪怪的。

    “你觉得呢?”

    李总突然发问。

    孙梦娇眉眼微动,将捏歪了的蛋糕塞进了嘴里,状似完全懵懂地问:“觉得什么?这关我什么什么事吗?”

    李总轻笑,与孙梦娇碰了碰杯,“当然有关。”

    孙梦娇见她笑得神秘兮兮的,呼吸一窒,这一瞬间空气似乎停止了流动一般,她掩饰住自己的心思,勉强扯出一抹假笑问:“怎么会跟我有关呢?我和他…….”

    李总眉头轻皱,打断了孙梦娇的解释,“致丰集团即将和我们华泽合作一个项目,赵总正在谈呢,后续的话,估计我们市场部得跟进,你刚才说你和他?他?谁啊?”

    孙梦娇心虚地点了点头,想着差点露馅了,忙岔开,呵呵笑了声道:“没什么,我就说我和致丰集团的千金小姐没什么接触……”

    “是个大单。”李总拍了拍孙梦娇的肩膀,和别人聊天去了。

    孙梦娇还站在原地,尽管强烈逼迫自己别在意,但目光总是不可控制地再次移向赵子峰的方向。

    见致丰集团的千金笑得一脸嫣然,还挽着赵子峰的手臂,半倚半侧的模样。

    不知是看的太久了,还是酒意醺人,只觉得眼睛酸涩,有些难受。

    她揉了揉眼眸,别开脸,假装没看到,也自欺欺人地自我嘀咕,“孙梦娇,你想什么呢?他怎么样都是他的只有,你又不喜欢他,在意什么?”

    她离开甜品区,随意地晃悠在人群中,个个都笑得欢快畅兴,她却像个局外人一样,心里冰凉,怎么都提不起劲来。

    “梦娇,过来!”

    公司同事见到孙梦娇就朝她招了招手。

    孙梦娇朝声音源头的方向望去,见菲菲和玲玲他们聚在一块,聊着什么,抬步走了过去。

    菲菲一把挽住孙梦娇的手,往她们中间靠。

    “梦娇,我们赵总这么帅,公司里喜欢他的人可多了!”

    “梦娇,我们刚才正在聊,公司里谁喜欢赵总来着,你觉得是谁呢?不过说实话,我也喜欢他!”

    孙梦娇勉强笑笑,却没吭声。

    玲玲满脸的憧憬,早已想入非非。

    “对啊!对啊!梦娇你清不清楚谁喜欢赵总啊?现在看来,她估计心都要碎了,瞧我们赵总和梁家千金站在一块,多么般配啊,说不定人家早就好上了,就等着谈婚论嫁了!”

    “谁说不是呢?那梁以舒追我们赵总追得可紧了,门当户对,迟早的事。”

    孙梦娇心里的气越来越不顺,光是听到梁以舒三个字就觉得心口憋得慌。

    “梦娇你说呢?觉得梁以舒和我们赵总般配吗?”

    玲玲非要拉着孙梦娇问。

    孙梦娇一口酒含在嘴里,还没来得及咽下,被她的问题问的呛住了,猛烈地咳了几口,白皙的脸涨得通红。

    “啊呦,梦娇,你慢点!”

    菲菲急忙轻抚着她的背,劝道。

    孙梦娇咳了一会,才停下,捂着胸口道:“你们聊,我有点难受,去那边坐会。”

    她们也没在意,凑在一块继续聊八卦。

    她刚找了个角落坐下,晃了晃穿着高跟鞋的脚,缓解下不舒适的感觉,她半俯身用手捏着脚跟处,微微皱眉。

    她在市场部,不到不得已是不会穿高跟鞋的,毕竟跑来跑去,穿着高跟鞋,那脚估计得废了。

    “怎么一个人在这?”

    一双擦得锃亮的手工棕色皮鞋,落入孙梦娇的视线中。

    她抬眸,有些错愕,“康总?”

    康皓泫轻蹙了下眉,“别叫我康总,叫我皓泫,我们怎么说,也算是朋友吧?”

    孙梦娇呆滞了片刻,犹豫了下,喊道:“皓泫”

    康皓泫才轻笑着提议道:“我们聊聊?”

    “好。”

    孙梦娇从椅子上起身,微微斜了下,没站稳,眼见着就要摔倒。

    康皓泫手一伸,直接揽住了她纤细的腰身,又很绅士地放开,提醒道:“小心点。”

    孙梦娇站稳,理了理歪斜的裙子,把散落在额前的碎发都拨到身后,低低道了声,“谢谢。”

    两人一前一后往花园的方向走。

    “小心台阶。”

    他站在台阶下方,微仰头,绅士地伸出手,动作优雅从容,目光中没有丝毫的亵渎和欲念。

    孙梦娇微微一怔,轻轻地将手搁在了他的手掌上,只觉得手掌被握,她顺着力道,下了台阶。

    这身礼服装加上这双碍事的高跟鞋,的确不好走台阶。

    康皓泫站在花园喷泉旁,双手插兜,微微倚在喷泉座椅边,在月光昏暗的照射下,尤为的高贵。

    “美娜表现不错吧?”

    孙梦娇点点头,赞赏道:“岂止是不错啊,我很看好她。”

    她说着便想到那天在星宸娱乐发生的事,眨了下眼,看向康皓泫不解地问:“原来你是星宸娱乐的总裁啊?我之前一直不知道你的身份,幸好有你,算是完美解决了这次换明星签合约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