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宋北云 > 869、十年4月28日 雨
    临安春日,风雨弥漫,断桥边西湖上的戏园勾栏里唱着婉转动人的白蛇情劫,虽然白蛇传早有,但这般以女人的角度唱的却还是头一遭。

    这本是想迎合那城中的小姐阔太的戏码,却因为那台上戏子乃是当年秦淮四秀之首的尚白羽而让一众老爷们也迷上了这女孩子才喜欢的柔情戏。

    “尚小姐当真是风华绝代。”

    台下雅座之中,有人轻描淡写的说道:“可惜离了那画舫成了良家,否则老夫怕也是要老树开新芽了。”

    旁人抚掌大笑,笑完后端起那明前的龙井抿了一口,手中来回盘玩着一串吐蕃来的香珠,略带沉思后问道:“潘老哥,令郎不是说要考学么,可是如何?”

    “别提了,那个混账小子自小就是顽劣不堪,考学?就他那一筐子字都认不全的德行,考学简直就是个笑话。如今又没了捐官,我也倒是想明白了,让他随着我做买卖便是了,好生操持也不至于我百年之后他会饿死。”

    “唉……”旁边那商人也是叹道:“我那犬子也是如此,考学三年一事无成,如今想要当官唯独考学一途,这事闹得我一家上下是鸡犬不宁,家父前些日子还因此事闹了一场大病,险些撒手人寰。”

    两人对视一眼,突然齐齐发出叹息,连台上的戏码都看不进去了,只要想到家中那不争气的东西,心中就难过的很,恨不得现在就回去把那不争气的狗东西吊在房梁上打一顿。

    如今这个问题可不是他们家才有,整个大宋都面临着这么一个问题,那就是商人之家在被许可考试之后完全竞争不过那些书香门第。

    这当官可要比经商来得风光许多,但无奈家中儿孙实在是不争气,特别是这杭州之地。

    杭州不比其他地方,自古便是富庶之省,丝绸、刺绣、茶叶等等都是拿得出手的拳头产业,甚至连徐家在这里都没能捞到什么好处,富商数量更是冠绝天下,一块石头砸下去都是家财万贯的主儿。

    可现在这帮有钱人都面临着孩子学习吊差的困扰,这头疼的事让他们可是难受的很。

    “老哥,我之前听霍家老板提过一嘴,说是孩子考不上公学,那倒不如咱们几家合起出资就在这西湖边上开个学堂,请来先生咱们自己教。”

    “朝廷不是不许么?”

    “这事我还真琢磨过,朝廷上头是说不许私自办学,但他们那个办学跟咱们这个办学可不一样,咱们又不向外头招生,只是自家的孩子凑在一起,顶多算个大点的私塾,朝廷可没说不让办私塾吧?”

    “嗯?这倒是个好主意,你看看去张罗些人,咱们把这事给办了。要出多少钱你张嘴便是了。”

    而此刻在金陵城之中,赵性正在书房里阅读这段时间的奏报,宫女给他端来梨羹,他只是尝了一口便放下了碗筷,抬头对丁相说道:“你说的那个包希仁怎么样?金榜第三的那个,听说还是跟你师出同门?”

    “那孩子不错,只是我有些不解,他明明在长安求学怎的回来金陵考试。”

    “长安太难了。”赵性叹气道:“朕那日闲来无事便索要了长安的试题来做做看,您猜怎样?”

    “臣不知。”

    “嘿,那上头的字朕都认识,可连在一块朕却不明白。这两年从长安回这边考学的人越来越多,怕就是这个原因。”

    “唔,的确是难。”丁相点头道:“老臣萌生退意便是因为臣也快看不明白了。”

    赵性哈哈大笑后说道:“包希仁跟宋北云是同乡,据说还跟弘文的北坡学士是亲戚,朕当时多看了他几眼,这孩子的确是不错。他还给朕写了封信,上头建议朕重写三法,将民刑分离,再将工农商分离,后逐渐每行独立成法。哎?朕不是转给你了么?”

    “老臣看到了,想法是可圈可点,可如今却尚不得行。法典之确立不是谁一拍脑袋便能执行的,这是个牵一发动全身的事,只有当现实之中出了法典中没收拢的案子,才可根据当时之判定而去更改法典,此后法典仍需一代一代不断改进,去芜存菁,历经百年方可成典。否则轻举妄动便会让人钻了空子,这法理的空子一钻,麻烦可就大了,无法可依便无罪可治,乱裁要比枉法更为害法。”

    “哎呀……头疼。”赵性拍了拍脑袋:“那丁相也觉得那个小包可以呗?可以我就批了,归入大理寺,你到时多带带他。”

    “一切以官家为准。”

    “啥以我为准啊,以行家为准,朕是个外行懂他奶奶个腿。”赵性自嘲道:“丁相觉得如何便如何。”

    “老臣以为年轻人最好还是不要贸进大理寺,先去刑部典狱司操练个两年,修法之人先要了解何为惩何为治,让他见识见识那些个乱法者的下场,震慑一番为妙。”

    “嗯……可以。”

    赵性在桌上翻找了一圈,找到了一本名册,顺着上头找到第三位的包拯之名,在他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后头写上三个字“典狱司”。

    其实如今考学,仍是那些书香门第、世家子弟上榜的多,不过因为没有了乱七八糟的学官推举制,现在这帮人都是自己实打实的考上来的。而且普通百姓家的子弟数量逐年递增,呈现出一个很好的趋势。

    而今年最有意思的大概就是金榜第十一的那个了,欧阳修,十五岁。连冠字都还没冠呢,就拿了个金榜第十一,虽然是文榜不是理榜,但这十五岁在人群中还是很扎眼的。

    不过他虽考了很好的名次,但赵性却没有给他勾圈,因为这孩子是晏殊的徒弟,就用晏殊的话来说,当年拜师当年高中,知道的明白这小子是天纵之才,不知道的八成是要说朝廷黑幕的,所以这欧阳修暂且不述职,等修行两年再评估而定。

    又跟丁相聊了一会,赵性便让他先回去了,而这时外头枢密院副使庞吉却刚巧跟丁相走了个前后脚。

    他走进来站在旁边对赵性说道:“朝廷平叛大军已抵达海州区域并在七日内分两路前往泰山、曲阜两地,并谴奇兵经由水路保障万无一失。”

    “辽国那边的反应呢?”

    “尚且未发现我放动向,杨文广素来擅使奇兵,应是不会被发觉。”

    “嗯,你对此次事情怎么看?朕想听听枢密院的想法。”

    庞吉沉默一阵,然后说道:“枢密使夏大人前些日子已亲至海州,臣不敢妄言上官。”

    “行了,少来这一套了。你们两个真的是闲的很,你们都是宋北云一脉的人,自己人也窝里斗是么?”赵性皱着眉头说道:“再这么下去,朕可是要撤裁枢密院了。”

    庞吉哗的一声就给赵性跪了下来,匍匐在他面前连声自责,赵性挥了挥手:“宋北云保举你们两个,那是因为你们确实有才,但性子不合这事他可能预测不到,朕是看出来了,你们两就不能在一块。这样吧,你和范仲淹那小子调换一下,你去御史台,他去枢密院。反正你们都是宋北云系的,也好说话。”

    “臣不胜惶恐,谢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之后庞吉倒也不再敢胡说八道了,把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一五一十的说给了赵性听来。

    在他看来宋北云整个的大方针没有错,但如果真的五万人直接进入辽国很可能会爆发宋辽两国前所未有的大冲突,因为宋北云给出的理由很牵强,所谓的守护中华根本的理由至少在辽国看来是站不住脚的。

    而一支军队未经他国许可进入他国领土,即可视为开战,辽国开不开战是他们的事情,但如果这件事是由宋国作为开端的,那法理上说不过去,最后不论输赢都会遭人诟病。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那你有何好建议?”

    “回官家,简单倒也简单,只需要做一个台阶给辽国便成了。”

    “哦?细细说来。”

    “宋辽于海州相交,海州于泰山相隔仅仅一个琅琊郡,我们只需通报辽叛军残部侵入海州并掠劫村庄,然后告知琅琊郡便可,琅琊郡驻军仅不过一百七十人……他们定然没法子处置,这时我们便再以事出情急之由,追击叛军直至泰山、曲阜。到时即便是辽国发难,我们也有情可讲。”

    赵性沉吟片刻,突然抬起头道:“我发现你们他妈的一整个宋北云系的就没有一个好人啊。”

    庞吉呵呵的笑,因为他知道这绝对是在夸人,朝中都清楚的很,官家只有在高兴时才会说别人不是好人,而若是暴怒时候会说“你们都是好人,那朕便当那个坏人”这样子……而一般他当坏人时,对面的好人基本就凉了。

    虽说这赵性看上去权力分出去了许多,但他却仍然是绝对的大宋核心没有之一,人人都知道忤逆宋北云可以,但需要找个正当的合适的理由,而赵性是绝对不可以忤逆的,因为他是君王,他的判断对的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

    “行吧,就这么办,要快。这件事办妥了之后,就去御史台述职吧。”

    “臣遵旨。”

    赵性看着他离开,心中多少是有一些感慨的,宋北云真的是个顶神奇的人,但凡是他推举的人,无一例外都是顶级选手,哪怕外头说的再不堪,人品再差,能力却也都是一等一的存在。

    就说这个庞吉,他的父亲是已故庞太师,是死柬朝堂的忠勇之士,而庞太师这个儿子却是外头笑话多年的软骨头,如果没有宋北云的保荐,赵性死活是不会用这种烂人的。可就是这么一个软骨头,协同晏殊平定西南、制衡巴蜀、遏制吐蕃,一步一步在没有利用家族势力的情况下,用了五年多的时间凭借功劳一路飙到了枢密副使的位置上。

    而那个夏竦,长安系出身,上来便是整合盐铁、整治官风、拓展军备、优化田亩,也是用了不到五年干到了枢密使。

    还有范仲淹、种世衡、吕夷简等等,但凡是能被宋北云写上一笔名字的,如今都在朝中牛逼闪闪带金光。

    以至于宋北云甚至因此坐实了夜天子的说法,因为只要把宋北云一系全给办了,大宋朝堂的半壁江山就无得了。

    不过说宋北云结党的人也是脑袋大,因为他推荐人根本没有规律可寻,天南地北哪的人都有,甚至还有从辽国挖来的人,更甚者比如庞吉这种他爹死磕宋北云的人也会被推荐,这结党排异之说真的是没办法下嘴……

    甚至现在那些想当官的人之中有一个传说,那就是只要被宋北云点中的人就能够平步青云,他们和朝中大佬的差距就只剩下去认识宋北云了。

    但要去问宋北云系的这帮人到底跟宋北云有什么交集,他们其实也只是摇头苦笑,虽然说是说宋北云是他们的推荐人,但这宋北云么一来不过寿、二来不宴请,登门拜访十次就有十次不在家,送礼也不收,进贡也不要。整个就一自闭专业户,就这么把他们归为同党,说出来他们自己都有点冤。

    但感谢还是要感谢的,因为如果不是宋北云,他们其中有些人还在喂猪养羊,甚至可能一辈子都得喂猪养羊。

    可……不管怎么样,宋北云好歹也得给他们留下一个感谢的路径嘛。

    第二日一早,八百里加急便从金陵出发,带着新的命令奔赴向了海州边境。

    而此时此刻,宋北云正坐在家中的院子里用一把小刀削着竹篾在制作风筝,旁边儿子女儿外甥外甥女围了一堆。

    “每人一个不要抢不要抢。”

    他快乐的仿佛回到了当年在小莲庄当孩子王的时候,那时候他身边也是这样围着一大堆的小东西,哥哥长哥哥短的喊,而时光流转,当年的哥哥变成了爹爹,但心灵手巧还是一如既往。

    “优先给小公主,男孩子按照大小顺序,大的先拿。”

    老大好奇的问道:“爹,为何不是弟弟们先拿呢?”

    “都有,谁先拿都一样,从大到小不会有人受委屈,从小到大你可就会受委屈啦。”宋北云把风筝上装上线,测试了一下平衡度后说道:“都是第一次当人,哪里要让来让去,想要的就说,大家商量就好了。你们同意不同意第一个给哥哥?”

    这自然没有人反对的,而老大也是高高兴兴的谢了宋北云也谢了弟弟妹妹。

    很快几只风筝都做完了,小兔崽子们在护卫的带领下去外头放纸鸢去了,碧螺抱着小女儿来到宋北云的面前笑道:“明明同样的一件事来,你说话就能让大家都舒坦,要换个人总归是有个孩子得受委屈的。”

    “你以为孩子不懂,但其实孩子都懂,他们就跟小狗一样,最擅长察言观色了。你不能把他们当孩子,得把他们当小弟。只要出现了偏心,他们就会合起伙来欺负那个最不被喜欢的孩子,小兔崽子们现在关系好,老大的功劳最大,那功劳大的给多一颗糖,大家都不会有意见的,哪怕是老二那种坏坏的孩子。”

    “相公可是太有意思了……”碧螺笑得咯咯响:“哪有你这般带孩子的嘛。”

    “哈,你不懂了吧,在一个大家族里当家长,就跟头狼带狼群一样,有恩有威才行。想当好一个头狼就必须保护最弱的但奖励最强的,这样他们逐渐就会形成这样一个习惯。强的会保护弱的而弱的会敬重强的,你要是搞反了,那你看看吧。放在皇家就是九子夺嫡,人头滚滚,要是放在我们这种家里,最后也是会手足相残的。”

    碧螺似是有些明白的点了点头:“那这群孩子里最强的是谁?”

    “老二。”宋北云直截了当的说道:“这孩子天生王命,但……他真的太懒了,就有时候连我都恨得牙痒痒的。反倒是老大各方面都挺平均,反倒是最优秀的一个。”

    “懒就对了。”这时金铃儿的声音从后头传来:“懒才证明是你亲儿子。”

    碧螺看到金铃儿过来,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膝盖弯了一下:“姐姐……”

    金铃儿走上前从她手中接过小女儿抱在怀中:“你家那儿子,奸懒滑馋坏算是齐了,样样像极了你宋北云。”

    “哈哈哈哈……”宋北云哈哈大笑起来:“正常正常。”

    “轻点笑,孩子睡着呢。”金铃儿皱着眉头说道:“下午我有事情,你陪红姨去城里买东西去,现在家中就你最闲了。”

    “好……我去。”

    长安地方邪,说话间红姨就从外头走了过来,身边跟着的则是巧云的娘,两人年纪相仿,倒也算是聊得来,所以自然而然也就成了伴。

    “刚巧你在。”红姨看到宋北云后径直走了过来:“我下午时要与巧云的娘亲去万年那边给家中求个平安,你们便不用管我们了,今夜我们会住在万年大佛寺中。”

    “拜佛还不如拜我呢……”

    宋北云嘀嘀咕咕的声音让金铃儿听见了,她恶狠狠的拧了一把宋北云的屁股,小声道:“胡说八道什么呢……”

    “我说的是事实嘛,满天神佛可有一个站出来跟我讲道理的?天下饥荒时,佛祖在哪?黄河泛滥时,佛祖又在哪?哦,危机关头佛说这是你们的劫难,到了太平盛世他蹦出来说这是我保佑你们?”宋北云啐了一口:“要不是老子,宋辽人口少一半!天下诸佛在我面前算个屁,咱们就按功德计算,我活天下千万人的功德,法力是不是比庙里的菩萨高了,你说拜佛能有拜我好使?”

    他这话要放在别人口中,那是要被天下的信徒骂出屎臭味的,但他是宋北云,他哪怕是在最虔诚的佛教徒面前说这种话,对方也只会尴尬一笑,然后说上一声“宋施主本就是佛陀”。

    “行了行了,不跟你这闲人在闲聊了。你自己注意点身子。”

    金铃儿把孩子还给碧螺,匆忙出了门,而碧螺则笑盈盈看着还是气咻咻的宋北云。她真的觉得宋北云是天下顶有意思的人,明明力挽狂澜时往那一站便是有顶天立地之姿,可是偏偏许多时候他却像是个小孩,会因为一句话而怄上半天的气来。

    “好啦,相公。红姨他们去那也便是消遣消遣,年岁大了,也辛苦了半辈子,让她们玩得开心便好。”

    抛下了公堂上的烦扰,宋北云现在每天除了在这当孩子王就是做饭。

    现在不光要考虑一家老小的口味,还要满足家中那个九十多岁整天还要大鱼大肉的老头子的古怪口味。

    不过神医就是神医,宋北云那个伤口本来总是往外涌血水也总是无法完好愈合,最后还是老头子用老鼠尾巴上的那根细筋给他缝合好的,而且调配的草药每天一洗,那满皇宫御医都整不好的伤,居然在回来的第四天开始结痂愈合了。

    只是老头子现在就跟小孩一样,每天到外头玩,玩到天黑才回来,宋北云说过好几次了却始终没有效果。

    “师兄,我饿啦。”

    正在宋北云做饭的时候,无忧的脑袋出现在了窗口:“我要吃干烧鱼。”

    “小兔崽子,老夫要吃猪油拌饭。”

    “哎哟……你们真的是到点就回来吃啊。老头子,你多大年纪了吃猪油拌饭,你还是当医生的人。”

    “快到头了,吃点就吃点吧。”老头子不耐烦的说道:“快些,我还约了人晚上去听曲儿呢。”

    宋北云翻了个白眼,而无忧这时走上来悄悄说道:“师兄,我跟你讲哦。”

    “嗯?”

    “有人追求我啦!”无忧显得格外高兴:“还约了我明日一起去游园会,你说我要去么?”

    “谁啊?”宋北云皱着眉头问到:“你可别给我整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我也不清楚……这不是问问你么。要不明日师兄随我一起去瞧瞧?游园会我还没去过呢。”

    说完无忧还补充一句:“别让公主嫂子知道,会骂的。”

    “这么怕金铃儿啊?”宋北云笑道:“行,我宝贝妹妹要我去瞧瞧,那便去瞧瞧罢。”

    我看到有人要读者群啊,这个我不能发,会被和谐掉的。知道的老哥在评论里发一下呗。

    顺便推荐一本书《令人闻风丧胆的大师兄》,在少年梦加个阅读里可以看。幼苗,个人觉得还不错,强烈推荐一下。

    这是两章的量哈,不知不觉些嗨了,忘记分章了,但也没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