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摘书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穿到八零女尊做万人迷 > 504 齐爷我还挺败家的
    他喜欢他姐,但也不能昧着良心说他姐这张毁容的脸是好看的。

    而,因为整天看着他姐这张脸,所以,外面那些人,好看赖看的,也就那么一回事儿。

    人,重点在于心,心灵的美才是最重要的,外表也不过是一具皮囊而已,总会有腐朽老去的一天。

    所以,丫丫不好看,丫丫胖,丫丫满脸粉刺痘痘等等,这些在他看来,都可视若无物,因为这根本就不重要。

    他心里压着一些事。

    这些事情,少有人知。

    ……

    外人只能看见因为丫丫做过一些不好的事情,顾斯年跟随江家的态度,和江家一起痛恨丫丫,不理解世上怎么会有像丫丫这么坏的人。

    但没人知道。

    他心中感触更趋向于爱之深责之切。这么形容或许是有点夸张,但是,确实是类似这种心态没有错。

    顾斯年喜欢过一个姑娘,对方胖,长得不好看,但笑起来很娇憨,像个胖菩萨。

    那是他初恋。

    人生第一次动心,是因为她。

    但就像是人们常说的那样,绝大多数的初恋都很难有好下场。

    江家捡回丫丫,当时他回村为亡母扫墓。

    丫丫养伤一个多月,那一个多月他经常出入江家,他正是那时喜欢上丫丫的。

    喜欢她干干净净的眼神,喜欢她因失忆产生的懵懂,喜欢她因不安像是受惊小鹿,也喜欢她嗓音软软甜甜,像棉花糖一样,轻轻叫自己斯年哥的样子。

    正好是丫丫伤势快要痊愈时,南云那边出了一点事,他临时回南云一趟。

    过了几个月,等他重新跑回大坪村,本来都已经决定好了,这次要向对方表明心意。

    但他怀揣满腔热情,却迎接一场晴天霹雳。

    顾斯年轻轻的叹了口气。

    “她变成那样,不再是我喜欢的样子。我和江家……姐,你知道。敬云哥救过我的命,如果不是敬云哥,我早就死了。”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和江家的交情也是建立在救命之恩之上的。

    他扯了下唇。

    “当时我真的挺喜欢她的,但她对江家那样,我没办法再喜欢下去了。”

    初恋多数容易留遗憾,不论是因为什么,总归是人生第一次动情。没能相守,分道扬镳,会在心底留下很深痕迹。

    就算有一天发白齿摇,回想当年,可能记不住期间遇见过多少人,与多少人产生过纠缠,可唯独那第一个,是浓彩重抹的一笔,无论结果好坏,都会刻在心底。

    而对于顾斯年而言,丫丫,在他心里占了个‘第一’。也是至今为止他唯一喜欢过的女孩子。

    子韵摸摸他的头。

    “我觉得,你大概是心烦了。因为听说丫丫喜欢志远,所以才心烦的,对不?”

    顾斯年皱了皱眉,“她没说过喜欢我,但她养伤那阵子,我以为……”他别看脸,像是羞于启齿。“我以为,她也对我有意思。”

    子韵笑了。

    “我跟你讲,其实我倒是满赞成的。毕竟她以前的样子我也见过,如果是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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